“本以为两死一伤,结果是‘俩菜一汤’!”湖北,男子后备箱挂父母给的鸡、鹅返程,高

乐菱说社会 2026-02-27 10:29:51

“本以为两死一伤,结果是‘俩菜一汤’!”湖北,男子后备箱挂父母给的鸡、鹅返程,高速遭追尾,鹅被活活夹死!鸡也嘎了!对方赔了三四百元家禽损失,那么问题来了:“钱赔了,鸡和鹅应该给谁!” 2026年2月24日,湖南永州的高速公路上,车流如织。 湖北籍的胡先生正开着车往广东赶。后备箱里,塞满了父母连夜准备的“年货”——4只自家养的土鸡和大鹅。 因为怕把活禽闷死在封闭的后备箱里,胡先生想了个“土办法”:用绳子把鸡和鹅的脚捆住,直接挂在了后备箱外的挂钩上。 风一吹,几只家禽扑腾着翅膀,胡先生觉得这样透气,能活着带到广东。 谁知,这一“透气”,透出了大麻烦。 行驶途中,后方一辆轿车避让不及,狠狠撞上了胡先生的车尾。 “砰”的一声巨响,两车受损。更惨的是挂在车尾的那几只鸡和鹅。 巨大的冲击力下,它们当场殒命。其中一只大鹅,正好被夹在两车变形的保险杠中间,场面既荒诞又凄凉。 后车司机下车查看,盯着那只被夹扁的大鹅,愣了半天没说话。 事故处理很快定责:后车全责。 保险公司介入,针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对于那几只“牺牲”的家禽,经过协商,对方赔偿了胡先生三四百块钱。 问题来了: 钱赔了,这几只死掉的鸡和鹅,归谁? 胡先生看着地上的“战利品”,心里五味杂陈。这都是父母的心意,大老远带出来的,虽然死了,但肉还是好的,扔了太可惜。 于是,在交警处理完现场后,胡先生做了一個让所有人意外的决定:他把那几只死鸡死鹅捡了起来,重新塞进车里,带回家吃了。 事后,胡先生发视频感慨:“明年再也不这么带了,省得它们遭罪。” 而他的父母得知消息后,第一反应不是心疼鸡,也不是心疼钱,而是连着问了好几遍:“人没事吧?人没事就好。” 【网友热议】 “死在了去死的路上,这也算寿终正寝?” “我过年也带过活鸡,看它闷得奄奄一息,直接下高速找饭店加工了,绝不浪费。” “既然对方赔了钱,那鸡和鹅就是对方的了,怎么还能带回去吃呢?” “对方赔偿的只是损失,就像把人撞死,你赔钱了也不能把人的遗体拿走吧!” “这是赔偿损失,不是买卖!难道你想吃人家的鸡鸭,故意撞死说要买?看削不削你!” “赔的是‘价值损失’,不是‘买断费’。东西还是胡先生的,他有权处理残值。” 【观点解析】 这场“死鸡归属权”的争论,看似是在纠结几只家禽的去向,实则暴露了大众对“财产损害赔偿”逻辑的巨大误区。 第一,赔钱不是“买尸”。 对方赔偿的三四百元,是对胡先生“财产损失”的填补,而不是“购买死鸡”的交易款。在法律上,这叫“填平原则”——你弄坏了我价值300元的东西,你赔我300元,让我恢复到没坏之前的经济状态。但这并不意味着物品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 除非双方明确约定“以物抵债”或“收购残值”,否则死鸡依然是胡先生的私有财产。拿撞死人做类比更是荒谬,人命无价且涉及伦理尊严,岂能与几只家禽混为一谈? 第二,情感价值无法被金钱量化。 对胡先生而言,这几只鸡鹅不仅仅是300元的市场价,更是父母沉甸甸的爱。赔再多的钱,也买不来父母那份“临行密密缝”的心意。把死鸡带回家吃掉,是一种情感的寄托,也是对父母劳动成果的尊重。如果为了几百块钱的赔偿就把父母的心意扔在高速路边,那才是真的寒了心。 说到底,法律讲权属,人间讲情理。 鸡归胡先生,没毛病;但下次回家,请把爱装在安全的笼子里,而不是挂在危险的保险杠上。毕竟,平安到家,才是给父母最好的“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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