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字头上一把刀!”北京顺义,男子连续3次在地铁早高峰猥亵同一女子,被法院以强制

乐菱说社会 2026-02-27 16:31:10

“色字头上一把刀!”北京顺义,男子连续3次在地铁早高峰猥亵同一女子,被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男子:她太漂亮像我妻子年轻时的样子,让我情不自禁!网友:别给自己的恶臭思想找借可口! 北京顺义的早高峰,地铁车厢里挤得像沙丁鱼罐头。25岁的小玉(化名)就是这千万通勤大军中的一员。 她气质清纯,头上总戴着一朵精致的小头花,在灰暗的人潮中显得格外亮眼。 可她不知道,这朵“头花”,已经成了恶魔眼中的猎物标记。 王某,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第一次在人群中瞥见小玉时,眼神就变了。那是一种混杂着贪婪、痴迷和扭曲的亮光。 从那天起,他变成了潜伏在地铁里的“猎人”。他刻意摸清了小玉的通勤时间,算准了她常坐的车厢,每天早早地守在那里,像一条嗅到血腥味的鲨鱼。 第一天: 车门刚开,王某就借着人流的推力,死死贴在小玉身后。车厢晃动,他顺势将手伸向小玉的大腿和腰臀。 小玉皱了皱眉,以为是拥挤造成的意外触碰,忍了忍,往旁边挪了挪。王某嘴角勾起一丝冷笑,又跟了上去。 第二天: 王某不仅用手抚摸,甚至凑近小玉的脖颈,贪婪地闻她头发的香味。更过分的是,他利用身体的遮挡,用下体紧紧贴靠小玉的臀部,进行摩擦。 小玉感到一阵强烈的恶心和恐惧,她回头瞪了一眼,可王某装作若无其事地看着手机,眼神却透过屏幕余光死死锁住她。 小玉害怕了,她不敢声张,只能尽量缩成一团,祈祷快点到站。 第三天: 王某觉得“猎物”已经麻木了,动作更加肆无忌惮。 就在他的手再次伸向小玉腰间时,小玉心中的恐惧达到了顶点,转化为了愤怒。“这不是意外!这是骚扰!” 她猛地转身,一把抓住王某的手腕,用尽全身力气大喊:“抓流氓啊!这个人摸我!” 周围的乘客瞬间炸锅,大家纷纷围上来,将王某堵在角落。王某起初还一脸无辜地辩解:“大家别误会,人太挤了,不小心碰到的……” 直到民警赶到,调取了车厢内高清无死角的监控视频。 屏幕上,王某那熟练的尾随、刻意的紧贴、猥琐的动作,清晰得让人发指。 铁证如山,王某再也装不下去了。 审讯室里,面对警察的质问,王某竟然说出了那句让人三观尽碎的话: “警察同志,我真不是故意的……她太漂亮了,太像我妻子年轻时的样子了。我一看到她,就情不自禁,控制不住自己……” “情不自禁”?把肮脏的犯罪包装成“深情”的回忆?把卑劣的兽欲美化成“无法控制”的冲动? 这番话,不仅没有博得任何同情,反而让所有听到的人感到一阵反胃。 最终,北京顺义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公共场所,连续三次对同一被害人实施猥亵,手段恶劣,主观恶性大,已构成强制猥亵罪。 虽然他认罪认罚,但鉴于其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小玉表示现在不敢坐地铁,甚至想辞职搬家),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这起案件最让人愤怒的,不是猥亵行为本身,而是罪犯那句“她像我妻子”的荒谬辩解。 别拿“深情”当遮羞布,这就是纯粹的“坏”! 如果一个人真的爱他的妻子,怀念她的青春,他会把这份情感投射到另一个无辜女性身上,通过骚扰、触摸来满足私欲吗? 不!那是侮辱!是对他妻子的亵渎,更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很多色狼专挑早高峰下手,赌的就是受害者“以为是意外”、“不敢声张”的心理。王某前两次得手,正是利用了小玉的隐忍和周围人的冷漠。 但小玉第三次的爆发,给了所有受害者一记响亮的耳光:忍让换不来安宁,反抗才能制止罪恶! 法律必须让“变态”付出代价,不能让“借口”成为减刑的理由。 判8个月,这还不够。我们需要全社会形成一种共识:任何试图为性犯罪寻找“合理化”借口的行为,都应受到道德的唾弃和法律的严惩。 最后想说:愿每一个“小玉”都能勇敢说不,愿每一个“王某”都在牢房里好好反思: 真正的爱,是克制,是尊重,而不是打着爱的旗号,行禽兽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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