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已婚,但是仍然背着丈夫开始跟其他男子相好。女子主要是在社交平台上找单

芹姐说法 2026-02-26 17:59:00

重庆,一女子已婚,但是仍然背着丈夫开始跟其他男子相好。女子主要是在社交平台上找单身男性,相识之后女子就说自己单身,跟对方许诺“我年底就跟你结婚”,然后不断找男子要钱,一会说家人生病、一会说购买结婚首饰,前后索要了11万元。但是却迟迟不提领证的事,被骗男子赶紧报了警,一番调查后发现,这个女子早就结婚了,真是欺骗感情、还骗人钱财。可恨! 骗人感情、骗人钱财,真的是零成本吗?最后的惩罚,让你后悔莫及。(新重庆-重庆日报2月25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去做违法的事情,真的可以零成本吗? 错,最后法律会出击,可能要买断犯罪者的自由,进去好好反省自己的行为。这样的人,也实在是可悲。 有一位女子李某,自己已经是已婚已育人士,但是她却一点也不安分,总是想着要去做点违法的事。 她在社交网站上注册了帐号,回头给自己精心打造人设,试图吸引单身求偶的男性。 这不,单身男青年张先生,就成为他网罗的对象。 张先生一心求偶,想要找个女子结婚。看到李某的头像之后,他感觉对方很可爱,就互相加了联系方式开聊。 李某也是背着丈夫做这事,还有孩子,但是在她看来,也不要紧,反正又不会真的发生点什么事。 在网上确定了男女关系之后,李某开始给出承诺:“今年年底,我一定会嫁给你。”“我一定会跟你领证。”等等之类的保证。 而张先生也是很上头,听到女友这样说,他就感觉,这事儿稳了,直接就把李某当作自己的未婚妻。 看到张先生非常信赖自己,也很肯定彼此的关系,李某感觉时机已至,就开始频繁找张先生要钱。 各种理由、天花乱坠。比如说:母亲生病了,看病急需钱;要么就是亲属出了意外,等待救命钱;或者就是要钱去拍婚纱照;或者就是购买结婚用的首饰等等。 就这样,前后一共找张先生要走了11万元。 然而,当张先生开始催促想要结婚、准备去领证的时候,李某又哑口无言,不做任何的表态了。 甚至之后直接就冷淡处理,张先生发个信息过来,她直接就不回复了。 一直到了此刻,张先生才察觉:我会不会碰到了个女骗子了啊,这人就是成心找我骗钱的吧。 警醒之后的张先生,立刻就报了警,等待办案人员那边的调查回复。 果然,经查,这位李某,哪里是什么单身女青年啊,就是一个已婚已育的中年妇女。而且,如今李某的婚姻关系还在存续中。 她上网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找单身汉子骗钱来的。 “未婚妻”变成了“诈骗犯”,不仅骗走了自己的钱财,还欺骗了他人的感情,实在是可恨。 目前,李某因为涉嫌诈骗罪,已经依法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办之中。 本案释法: 女子已婚已育,却打造单身人身,忽悠男子年底领证结婚,骗其11万元。这位女子将要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呢?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采取这类非法手段去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即构成诈骗罪。 正如本案中的李某,已婚已育,但是却虚构自己单身的身份,编造结婚的承诺,利用这样的手段骗取他人的财物,这个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将要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往日的审判可知,这位女子可能会面临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处以罚金,退赔违法所得。 女子在婚姻存续期间犯下这等罪行,尚且不构成重婚罪。 因为她就是存在于网络虚拟空间进行诈骗,也没实际跟男子发生不正确的关系,一般就不构成重婚罪。 但是,仍然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甚至是严厉惩罚。 再者,这位李某,犯下这样的过错,已经不是普通的情感纠纷,不仅对不起自己的父母、丈夫、小孩,更加对不起自己,这样的行为不仅违法,甚至超出了道德范畴,违背公序良俗、遭人唾弃。 而求偶的单身男性,也需要注意,婚恋需要谨慎,务必审查好相处对象,涉及到钱财、借钱,就要当心了,说不定,对方就是图你的钱而已。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里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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