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女子扁桃体发炎,丈夫陪同去医院吊水,仅打了4秒钟,女子开始有呕吐、胸闷

瑶知不是雪中梦 2026-02-24 11:17:23

湖南益阳,女子扁桃体发炎,丈夫陪同去医院吊水,仅打了4秒钟,女子开始有呕吐、胸闷的症状,有护士来查看很快离开。丈夫大喊护士过来帮忙,这才推来担架,然而,女子抢救无效死亡。 丈夫认为错过黄金救援4分钟,医院未采取急救措施存在责任,而医院不承认自己有责,是女子自己过敏,还不让家属见尸体,要求签11万人道主义赔偿! 离世的女子今年27岁,是益阳安化县的普通上班族,和丈夫组建家庭多年,孩子刚步入小学,日子过得平淡又踏实。 她平时体质不错,扁桃体发炎是再常见不过的小毛病,夫妻俩想着去正规医院输液能快速缓解症状,才特意抽时间前往就诊。谁也没料到,这场毫无风险预期的救医,会在短短几秒内变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丈夫事后回忆,妻子刚接受药物输注,身体就立刻出现剧烈反应,他攥着妻子的手,能清晰感受到她的慌乱与痛苦,第一时间高声呼救,赶来的护士仅做了短暂查看,没有实施任何急救操作就转身离开,这几秒的漠视,成了压垮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 速发型药物过敏的凶险,是医疗行业公认的常识,这类反应发作极快,30秒内就可能引发全身循环衰竭,黄金救援4分钟是保住生命的唯一窗口。 按照临床急救规范,患者出现过敏症状后,必须立即停药、保留静脉通道,第一时间注射肾上腺素,同时开展吸氧、心肺复苏等一系列操作。 当班护士不仅没有启动急救流程,还草率拔针切断了唯一的给药通道,面对家属的急切呼救,医院迟迟没有响应,直到数分钟后才推来担架,此时患者的重要器官已经因缺血缺氧遭受不可逆损伤,生还的可能彻底归零。 丈夫守在妻子身边,眼睁睁看着生命流逝,却得不到专业的救助,那种无力与绝望,是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的。 医院将全部责任推给患者自身过敏,这种说法完全站不住脚。过敏是诊疗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却不是医院规避责任的理由,医疗机构的核心义务,是在意外发生时用规范的急救手段守护患者生命。 从护士的现场处置到医院的应急响应,全程都违背了基本的诊疗流程,失职行为清晰可辨。 更让家属无法接受的是,医院无故拒绝家属探视遗体,这一做法直接违反了国家六部门印发的《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务管理规定》,家属依法享有遗体探视权与知情权,医院的阻拦行为,既不合规也不近人情,只会让丧亲之痛被无限放大。 医院提出的11万元人道主义赔偿,附带签字免责的要求,本质上是想用金钱掩盖医疗过错。 人道主义赔偿与医疗责任赔偿有着本质区别,前者是基于道义的补偿,后者是对过错责任的承担,医院试图用前者替代后者,既不尊重逝者,也不尊重家属的合法诉求。 丈夫想要的从来不是一笔赔偿,而是医院对失职行为的正式承认,是对妻子离世真相的完整公开,是给破碎家庭一个应有的公道。 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安全与应急急救能力,直接关系到每一个普通人的就医保障。 一场小病引发的悲剧,暴露出的是医院流程管理的漏洞、医护人员应急能力的缺失,更是对生命敬畏心的匮乏。患者走进医院,是把最宝贵的健康与生命交托出去,这份信任不该被敷衍,更不该被漠视。 医疗行业的初心是救死扶伤,责任与担当远比推诿和赔偿更有分量。只有正视问题、厘清责任、补齐短板,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才能守住公众对医疗服务的基本信任。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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