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自行车摔倒案,如果打喷嚏吓倒骑车老人怎么办? 去年3月,福建莆田一老年女子骑自行车拐弯时摔倒,两名骑电动车的初中生扶起了她,但她认为是两名初中生吓倒她的,于是提起索赔,高达22万。 这个事在网上争议很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看了一下视频,先有汽车,才有电动车,不知道为什么汽车毫无责任,因为这名骑自行车的女子也有可能是为了躲汽车。 其实我更关心的是,对于这种年纪大的骑自行车的老人,如果他们骑车路过时,我刚好打了个喷嚏,他们摔倒了,说是被我的喷嚏吓的,最后扯起来是否要判我次责呢? 我分析一下,觉得判我次责的可能性很大,但是我感觉有点冤,因为我也不知道他们何时骑车过来,我打喷嚏不是故意的,喷嚏也忍不住。 难道我只能自认倒霉吗? 这就引发一个问题,多大年纪的老人可以骑自行车上路呢?国家是否有标准和相关规定呢? 如果不是很具备骑车能力的老人骑车上街,见到对面来车哪怕按个喇叭就躺倒声称被吓的并索赔,该如何处理呢? 我提出这样的情景和这样的想法,不是人心坏,而是现实确实有很多无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