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位60岁的大爷去按摩店做按摩,在享受完两位服务员的按摩之后,大爷突然感觉到身体不舒服,接着服务员立刻帮忙检查、安抚、端水、递饼干,但是大爷还是昏倒过去,即便赶紧送院治疗,仍然没能抢救过来。家属得知之后,怒斥养生店:你们怎么见死不救?甚至还将按摩店给上诉了,索赔156万元。然而没想到最终的判决结果,让双方都沉默了。 (本新闻来源:裁判文书网,北京二中院) 这起纠纷发生在北京,本案信息来自裁判文书网及北京二中院相关裁判结果。 时间回到2024年8月1日,下午3点左右,杨大爷像往常一样走进常去的养生按摩店。 杨大爷六十多岁,外表看着精神,平时也爱到店里按一按放松筋骨。 他身体底子并不轻松,做过心脏方面的手术,存在两次搭桥经历。 那天杨大爷点了双人服务。 于技师负责背部和腿部,赵技师负责腹部和臀部。 按摩进行到大约40分钟,于技师完成自己部分离开,房间里只剩赵技师继续操作。 接下来的过程中,杨大爷开始反复表达不舒服。 他一会觉得热得难受,一会又说冷风直往身上钻,还多次让人调空调。 店里当时更多把这当作老顾客对温度敏感,现场按他的要求反复调节,推拿项目也继续做完。 前后加起来两个多小时左右,项目结束后,杨大爷起身去了趟洗手间。 从洗手间出来,杨大爷脸色明显不对,脚步也有些虚。 他向店员反映肚子不舒服,伴随出汗,胸口也有闷的感觉,想找个地方躺一会。 店员马上腾出空房间把他安置躺下。 赵技师端来热茶,递了饼干,也有人给他测量血压等基础指标,还准备了淡盐水。 店长随后赶到,进一步询问才明确杨大爷有心脏病史和搭桥史。 店里提出拨打120或尽快去医院检查。 杨大爷表示不用去医院,打算缓一缓。 在这一点上,店家选择尊重他的表达,没有把送医动作做到底,也没有立即联系家属到场共同决策。 几分钟后,杨大爷出现呼吸困难,情况迅速恶化,还伴随抽搐反应。 店员这才紧急拨打120。 现场有人按人中、掐虎口,有人尝试心肺复苏,也有人按照接线员指导做急救处置。 救护车赶到后将杨大爷送往医院。 抢救仍未成功,杨大爷死亡,经鉴定为猝死。 警方介入调查后,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家属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情绪指向养生店。 他们认为,店里明知老人有基础病仍安排按摩,过程中老人已出现明显不适,处置偏慢,送医不及时,耽误了窗口期。 家属据此起诉索赔156万元,项目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养生店一方也喊冤。 他们的说法集中在两点,老人是项目结束后才明确表达严重不适,店里提出送医,老人自己拒绝,店里并非医疗机构,难以判断轻重缓急。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一审、二审先后审理。 法院把责任拆开看。 一边是杨大爷个人选择的风险,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有较重心脏病史仍接受按摩服务,不适出现后仍拒绝就医。 另一边是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顾客出现胸闷、出汗、忽冷忽热等明显异常,光靠量血压、端茶倒水这类安抚动作不够,后续的进一步措施要更坚决。 法院还关注到技师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以及处置流程是否规范。 判决最终落在责任比例上,杨大爷承担主要责任,养生店承担次要责任。 不同素材对比例表述存在差异,核心结论一致,店方承担的责任被认定为次要,赔偿金额落在23万余元区间。 养生店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赔偿结果没有改变。 从国际新闻评论的视角看,这类案件在很多国家都反复出现。 高龄与基础病人群进入非医疗服务场所,风险提示、现场处置、送医决断三件事最容易成为争议点。 顾客说不用去医院,经营者照做,事后常被认为处置不够。 经营者强行送医,顾客当场可能不满,事后未必感谢。 法院的做法往往是把责任按过错程度拆分,既不把全部后果压给店家,也不把全部风险推给消费者。 对普通读者更现实的启示很朴素。 有心脏病史的人做推拿、热敷、长时间刺激类项目,最好提前把病史讲清楚,身上常备紧急用药,出现胸闷出汗这类信号时别硬扛。 对经营者也有一条底线思路,问一句要不要去医院不等于尽责,遇到明显异常就要把拨打120、联系家属、尽快送医这些动作串起来做,流程越清楚,越能少一分争议。 这起案件的结局不热闹,156万的诉求落到23万余元的判赔,双方都沉默。 沉默背后是一个现实,生命风险不会按服务边界划线,责任也不会靠一句拒绝就能完全切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