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搓个背咋还摸那儿?”16岁男生澡堂里被搓澡工反复触碰隐私部位,警方:猥亵,拘留

笔尖下说法 2026-02-18 23:46:14

“搓个背咋还摸那儿?”16岁男生澡堂里被搓澡工反复触碰隐私部位,警方:猥亵,拘留!男生索赔2万,澡堂:临时工干的,跟我们没关系!法院判了 洗澡搓背,本来是最平常不过的事儿。可辽宁阜新这位16岁男生小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就是搓个背,竟然被搓澡工反复触碰隐私部位,当场恶心得差点吐出来。 事情发生在2025年7月23日下午5点多。小郑跟着妈妈一起去澡堂洗澡,泡完后想舒舒服服搓个背,就叫了一名搓澡工。刚开始还挺正常,可搓着搓着,小郑就觉得不对劲了——这人的手,老是有意无意地往他下身隐私部位蹭。一下两下还能说是无意,可反复好几次,明显就是故意的。 小郑又羞又气,当场就出声制止。可对方压根不当回事,该咋摸还咋摸。小郑实在忍不了,直接报了警。警方一来,这事儿就闹大了。一查才发现,受害的不止小郑一个人,这搓澡工早就不是初犯。警方当场以猥亵为由,对这名搓澡工顶格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后来卫生局也介入了,责令澡堂停业整顿。 人抓了也罚了,按理说这事儿该翻篇了吧?可小郑心里这道坎过不去。他认为,澡堂作为经营场所,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纸诉状把澡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 法庭上,澡堂的态度很明确:不赔!澡堂方面说了,这人根本不是澡堂正式雇的员工,是澡堂的搓澡工感冒了,自己临时找了个替班的,澡堂压根不知情。这种“临时工的临时工”,凭啥让我们赔?再说了,你说精神损失,拿出证据来啊,连个就医记录都没有,凭啥说精神受伤了? 这话听着好像有点道理,可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答案。法院认为,虽然这人不是澡堂正式员工,但澡堂作为经营场所,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外来人员未经审查就允许替班干活,这不是管理漏洞是啥?澡堂当然要负责。 至于精神损失费,《民法典》第1183条写得清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小郑是未成年人,遭遇这种事,心理阴影肯定有,精神上遭受侵害是明摆着的事,不能因为没有就医记录就当没发生。不过2万元确实高了点,酌情支持6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澡堂限期赔偿小郑精神损失费6000元。当然,澡堂赔完小郑后,可以再向那个搓澡工追偿。 这事儿给小郑上了一课,也给所有家长提了个醒:带孩子去公共场所,尤其是澡堂、游泳池这些地方,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发现不对劲,当场制止,及时报警。别怕维权,侵权人跑了,公共场所经营者还在,法律给了你索赔的武器,该用就得用。 这事你怎么看?澡堂该不该为“临时工”的行为买单?6000元精神损失费算多算少?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聊聊。 (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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