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生完二胎,发现丈夫出 轨,还和别人生了孩子,公婆心知肚明,还去照顾那个婚外孩童,女子坚决离婚,房子归她所有,谁知公婆占着不走,女子孩子无处栖身,女子无奈之下,给法院打电话: 我带着两个孩子,请帮帮我,我快撑不住了,结果令人动容! 史女士千辛万苦,这才生下了二胎,儿子抱在怀里,她满怀欣慰给孩子喂奶。 谁知她突然发现,丈夫早就出轨,还和别人生了孩子。 史女士感到天旋地转,那夫妻恩爱的场景一一从脑海里浮现。 如今看来,这一切都是假的,丈夫朝三暮四,早就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别人生了孩子。 史女士看着襁褓里的儿子,她大哭了一场,本来想着公公婆婆能为自己主持公道。 可真相往往更加的残酷,她跟踪追究,发现公婆心知肚明,早就知道他们儿子出轨的事情。 而这一对父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觉得自己儿子有本事,婚里婚外都有女人为他生孩子。 公公婆婆瞒着史女士,经常去照顾那个婚外的孩子,在他们眼里,那也是自己的孙子,让他们不管,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史女士肝肠寸断,这才知道自己究竟嫁了个什么样的家庭,有这样的父母,必然就会有丈夫那样的儿子。 他们不负责任,没任何的愧疚底线,至于史女士这个媳妇,反正你已经生了2个孩子。 2个孩子足够能把你拴死,至于丈夫出轨的事,你怎么看都没问题,你接受也要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毕竟你手心朝上,还要指望丈夫养你。 可史女士刚烈,绝不能容忍这样的屈辱,有孩子咋了,有孩子我也要和你离婚! 史女士坚决离婚,很快就办了离婚手续,夫妻共同的房子归她,以后夫妻陌路,再无半分情分。 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给了她重重一击,公公婆婆不愿意了,凭啥我儿子的房子要给你? 在他们眼里,史女士夫妻打拼来的财产都是他们儿子挣的,既然离婚,你一分都休想带走! 他们老两口盘踞在屋里,就是不走,反正我们年纪大了,就不相信你还能把我们咋样? 史女士和他们讲道理,恳求他们搬走,恢复自己的平静生活。 老两口不搬,找了各种的借口,到了最后,又是调解,又是报警,可无论如何,公婆依旧赖在屋中。 史女士抱着孩子,在寒风中颤抖,背后就是她的房子,可是她就是住不进去。 她冷的瑟瑟发抖,孩子在襁褓中哇哇大哭,她离了婚总算是摆脱了那个自私的丈夫,不想却被前公公婆婆为难成这样。 史女士走投无路,各种途径都已经使用过,谁见了老两口谁都摇头,这一对赖子,还是不走。 史女士忍无可忍,她哭着拨通了法院的电话,电话接通,工作人员心头一紧! 只听见电话那头传来声音: “我带着两个孩子,请帮帮我,我快撑不住了……” 工作人员立刻意识到这事情不对,这是一个母亲绝望的求助。 他们立刻出发赶往史女士说的房屋,他们敲开门去,屋里一片狼藉,扔的乱七八糟。 那一对公婆住在里面,当法院工作人员问起,他们口口声声,说他们要是当天搬离这里,东西就没地方放了。 之后他们又说,他们要回老家,但是买回老家的票总需要几天时间。 工作人员一一点头,这些借口他们立刻解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你们同意今天搬离,我自掏腰包,为你们解决两晚的住宿。 话说的没错,你们只要搬走,我给你出房费! 法院工作人员一身正气,他们的脸上带着威严,既然房子已经归史女士所有,任何人未经同意都不能强占她的房子! 这是底线,绝不是妥协,工作人员语言震慑,一丝机会都不给他们。 经过3个小时的僵持,最终前公婆害怕了,工作人员以理服人,并向他们表明法律的威严! 到了最后,公婆开始收拾行李,不大一会,他们就拿着行李从房间里走开。 房子失而复得,史女士顿时嚎啕大哭,她的委屈这一刻得到了释放,有法院给她撑腰,她啥也不怕了。 他们的恪守职责,坚守底线,让史女士要回了房子,让她在遭遇背叛离婚,带着孩子,房子被占的绝望走了出来。 史女士定做了旌旗,给法院工作人员们送去,锦旗上两行大字: 铭心不忘法理人情 鼎力誓卫正义道德 ! 《民法典》第235条规定: 无权占有不动产的,权利人可请求返还原物。 史女士已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前公婆无正当理由强占,属于无权占有。 法院有权责令他们搬离,保障房主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这是最基础的物权保护。 《民事诉讼法》第259条规定: 离婚协议或判决已生效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前公婆拒不腾房,史女士可以申请强制腾退,法院依法采取措施,维护生效文书的权威,保护弱势方的居住权益。 法律既护财产权,也守护弱者底线,无论是婚姻过错还是亲属身份,都不能成为侵占他人房产的借口,生效裁判必须执行,这是法治的底线!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