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贪婪了?北京,一男子看到邻居的朋友开了一辆车来他家,趁邻居和朋友说话时,私自上

乐天派小饼干 2026-02-13 11:09:03

太贪婪了?北京,一男子看到邻居的朋友开了一辆车来他家,趁邻居和朋友说话时,私自上车驾驶,不料,将坐在路边休息的村民撞死了。男子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赔偿20万了结此事。不料,家属拿到钱,转头又将车主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大喊冤枉,法院这样判! 在江西省,一起本该尘埃落定的交通肇事案,因为人心不足再次掀起了波澜。 事情的源头,是1月的一个下午,车主李某开车去找朋友荣某办事,车子就停在荣某家门口。 当时天气阴冷,李某下车后并没有走远,就站在车尾处和朋友聊天,因为距离很近,加上想着很快就要走,他也就没有特意熄火拔钥匙,车子处于一种,虽然停着但随时能启动的状态。 就在这几分钟的闲聊空档,邻居王某盯上了这辆车,王某一直盘算着买辆二手车,看到李某的车停在那儿,心里便动了念头。 但他没有走上前去跟李某打招呼,也没有征求任何人的同意,而是趁着车主和朋友聊得正投入,悄悄绕到驾驶室旁,拉开车门就坐了进去。 这一连串动作发生得太快,等李某反应过来时,王某已经发动了车子,遗憾的是,王某的驾驶技术根本驾驭不了这突发的情况,车辆瞬间失控,猛地冲向路边,将在路旁休息的村民王某某当场撞倒。 尽管急救人员迅速赶到,受害者最终还是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交警部门的勘查结果非常明确:肇事者王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擅自驾驶,且操作不当,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面对这场人命官司,肇事者王某也知道闯了大祸,为了争取宽大处理,他四处举债,东拼西凑拿出了20余万元现金,再加上保险公司赔付的18万元交强险,总共向死者家属支付了约38万元的赔偿金。 家属收到钱款后,也出具了《刑事谅解书》,按理说,这起事故的民事赔偿环节,到这里就算画上了句号。 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拿完赔偿款、签完谅解书之后,死者家属又将目光转向了车主李某。 一纸诉状将李某告到了法院,理由听起来振振有词:他们认为当时的场景构成了“试驾”关系,李某作为车主,没有审查王某的驾驶资格,也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属于管理疏忽,因此要求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车主李某觉得,自己简直是“人在车边站,锅从天上来”,在法庭上,他反复辩解:当时自己就在车旁几米远的地方,车辆完全在他的视线和控制范围内,没拔钥匙是因为没打算离开。 他和肇事者王某之间,既没有买卖车辆的意向,更没有达成过任何“试驾”的口头或书面协议,纯粹是王某趁他不备,偷偷钻进车里导致的事故。 法院审理后,看清了事情的本质,法官指出,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车辆是否脱离了车主的控制,以及车主是否存在过错。 事发时,李某就在车辆尾部,并未远离,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把车借给他人”或“疏于管理”,肇事者王某的行为,在法律上被定性为“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这个案子里,李某既没有主动把车交给王某开,也无法预见邻居会突然上车抢方向盘,他对于事故的发生,不存在主观过错。 死者家属试图将“偷开”包装成“试驾”来索要更多赔偿,缺乏事实依据。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对车主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维护了无辜车主的权益,也给社会提了个醒:虽然同情受害者是人之常情,但在法律面前,责任的界定是清晰的。 肇事者已经承担了应有的代价,不能因为车主看似“有钱”或者“好说话”,就试图通过捆绑无辜者来获取额外的利益,38万元买来的是对肇事者的谅解,而非对法治底线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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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秋晨阳

秋晨阳

2026-02-13 11:28

北京江西,编故事连地方都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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