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生娃就离婚!”河南,一对夫妻结婚5年,但妻子一直不愿生孩子,甚至还背着丈夫选择吃药避孕。最终,丈夫在母亲的撺掇下,向妻子提出了离婚,对此,妻子哭诉道:“我今年28岁了,最好的青春年华都给了你,你要和我离婚,我怎么办?” 这场婚姻走到破裂的地步,根本不是生不生孩子的问题,是有人把女性当成了传宗接代的工具,彻底忘了婚姻该有的尊重与平等。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早已明确规定,女性享有生育的权利,同样享有不生育的自由,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益,丈夫和婆婆的逼迫,本就站不住脚。 妻子从23岁嫁到这个家,五年时间把青春和精力都倾注在这段婚姻里,她偷偷吃药避孕,绝不是无端的任性。要么是小家庭的经济条件还没做好养娃的准备,要么是她有自己的人生规划不想被育儿捆绑,也可能是身体状态不适合生育,这些藏在心底的顾虑,丈夫从来没有耐心去倾听,更没有想过和妻子共同商量。 婆婆的强行撺掇,加上丈夫的毫无主见,直接碾碎了五年的夫妻情分。丈夫眼里只盯着“没孩子就不算完整家庭”的老旧观念,把母亲的意愿放在首位,完全忽略了妻子是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而非履行生育义务的附属品。 妻子的哭诉满是心酸,28岁本是人生最好的年纪,她把五年时光交付给婚姻,到头来却因为不愿生育被轻易抛弃。这不是她的错,是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缺失了最核心的理解,是家人把生育当成了衡量婚姻价值的唯一标准。 当下依旧有不少人抱着陈旧思想,觉得女性结婚就必须生孩子,把生育当成婚姻的必备条件,却忘了婚姻的本质是两个人相互扶持、彼此成全。用离婚要挟女性生育,不仅是对伴侣的伤害,更是对法律和女性权益的漠视。 青春的价值从来不是用是否生育来定义,28岁的女性即便结束这段婚姻,依旧有重新开始的底气。真正该反思的,是那些把生育绑架婚姻的畸形观念,是不懂得尊重伴侣的丈夫,和越界干涉小家庭的长辈。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