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遗产继承第一顺位是具俊晔# 在继承上,大陆和台湾的相关规定有挺大不同的。
大陆法律将父母与配偶、子女一同列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而台湾地区法律则将父母列为第二顺位继承人。但是,像大S这样拥有一定量级资产的名人,基本不可能不立遗嘱以及事先做好财产上的其他安排。
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的分配需要排队。
第一梯队就是配偶(具俊晔)和子女(两个孩子)。他们是第一顺位,有权直接继承。
第二梯队是父母(比如S妈)、兄弟姐妹等。他们只有在第一梯队没人的情况下,才能轮得上。
所以,从法律上讲,大S的妈妈本身并没有直接继承女儿遗产的资格。她能参与分配,要么是子女或女婿自愿分给她,要么是前面的人都放弃了。
如果遗产最终给了两个孩子,通常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或其指定的监护人)来管理这笔钱。法律要求监护人必须为了孩子的利益来使用这笔钱,比如支付学费、生活费、医疗费等。绝不能把这笔钱用于监护人自己的消费、投资或还个人债务。
如果他把孩子的遗产拿来自己用,就涉嫌侵占,是违法行为,孩子的其他亲属,比如S妈完全可以去法院告他,要求追回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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