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上海,女子为应付父母催婚,在网上随便找个男的领了结婚证,并与对方约定,各玩各的、互不干涉。而后,又为追求所谓的真爱,在同一个月里先后与2名男子办理了婚礼,并生下一个孩子。事后,2名男子均察觉到不对报警,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警方调查发现,女子生下的孩子竟然是第3个男人的! 据悉,2017年,女子林某不堪父母催婚,在网上找了个同样被催婚的男子程某,一拍即合,与对方领取了结婚证。 随后,林某还与程某约定婚后各玩各的,互不干涉! 一开始,林某觉得这样还挺好,但是时间久了,便开始向往正常的婚恋关系,于是开始在网上寻找自己的真爱。 随后不久,林某便在网上认识了在北京工作的山东小伙赵某,并与赵某建立了恋爱关系,期间,赵某更是辞去北京的工作,搬到了上海。 2021年6月,林某发现自己怀孕并且流产了,认为是赵某的错,为了报复赵某,并没有告诉赵某实情,而是在网上下载了别人的怀孕检查单,谎称自己怀孕了。 不知情的赵某高兴坏了,连忙把结婚提上日程。 林某想到自己的父母并不知道自己已经结婚,还在外面找了男友,花钱雇了几个人假扮自己的父母与赵某的家人见面。 与此同时,林某又在网上认识了在上海经营民宿的浙江男子李某,虽然李某比其大十几岁,但是觉得与李某非常投缘,也觉得李某的条件更好,与李某建立了恋人关系,并发生了关系。 林某找人当演员与赵某家人商量婚事的期间,李某也向林某求了婚。 很快李某的父母也从浙江老家赶到上海与林某的父母商量李某与林某的结婚事宜。 林某为了不穿帮,又雇了一批演员,假扮父母。期间,李某的父母还主动给了林某8.8万元彩礼。 同年10月,林某在赵某的老家与赵某举办了盛大的婚礼,而在一个月后,林某又与李某在浙江举办了婚礼。 赵某与林某结婚后,提出领取结婚证,林某以自己是失信人员等借口推脱。 李某与林某结婚后,也曾提出过领取结婚证,也被林某借故搪塞过去。 随后,林某把更多的情感放在李某的身上,向赵某提出分手。 而之后,李某因与民宿合伙人产生矛盾,则被迫回到浙江老家,与林某分居两地。 再之后,林某生了一个孩子,赵某和李某均认为是自己的。 直到2024年末,因林某在与赵某分手时,说生的是个儿子,在带着孩子与自己见面的时候,却是个女儿,而且年龄上也有出入,起了疑心,再三追问下,才得知真相。 与此同时,李某在林某发的孩子的视频中,听出视频中男子的声音与当初自己见过的“岳父”不是同一人,认为林某家中有其他男人,也产生了怀疑。 虽然,林某表示自己的行为最多是婚内出轨,但是赵某不能释怀便报了警。 随后,李某也报了警,自此两个完全不相干,但同被林某欺骗的人才碰了面儿。 而更令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警方调查后不仅发现两人口中的妻子是同一人,而所谓的孩子,既不是赵某的,也不是李某的,而是其他男人的! 那林某的行为只是婚内出轨吗? 答案是否定的! 《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的“结婚”不仅包括登记结婚,还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林某在与程某领取结婚证后,又先后与赵某、李某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已然构成重婚罪! 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的行为,在法律上来讲还是诈骗! 而根据《刑法》第26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00元至1万元以上就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林某与程某领取结婚证后,又谎称单身,雇佣演员与赵某、李某谈婚论嫁,并在其中收受钱财的行为,同时还已经构成诈骗罪,面临数罪并罚。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