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天的大谱!北京,某公证处在银行存了 1.8 亿,需要用钱时才发现,账户内 1.8 亿的本息,仅剩 44 万。 这样的数字落差放在任何一个机构、任何一个普通人身上,都是晴天霹雳,更别说这笔钱属于公信力极强的公证处,存放渠道还是大众默认最安全的银行体系。 事情要从多年前说起,这家北京公证处出于资金管理需求,在北京分行开立对公账户,先后存入合计 1.8 亿元资金,后续还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对接下办理了理财产品。 按照正常的金融流程,银行有义务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定期出具真实有效的对账单,资金划转必须经过客户授权,可这起案件里,所有本该严格执行的规则,全都成了一纸空文。 根据司法鉴定和庭审披露的细节,公证处手里留存的 32 张存款利息回单、19 张银行对账单,还有后续签署的理财协议上,银行的印章全都是伪造的。 更离谱的是,银行方面开通账户网银、办理账户变更的材料里,公证处负责对接的会计签名被人冒用,公证处的公章和法人章却因为虚假材料被诱导使用,形成了一套看似合规、实则全是骗局的操作链条。 资金被盗转的时间点,比大家想象的还要早。早在账户开立后的第一个月,也就是 2014 年 1 月,涉案账户就出现了未经公证处任何授权的资金转出操作。 从那时起,这笔 1.8 亿的资金就开始被一点点拆分转移,流向了多家关联企业和个人账户,其中关键涉案人员还曾是该银行北京分行业务负责人,资金流转和银行内部人员存在明确关联。 而公证处对此毫不知情,原因很简单,他们一直依赖银行工作人员上门送达的对账单,这些伪造单据上余额、利息写得清清楚楚,印章看起来也毫无破绽,每一次对账都显示账户资金正常,甚至还在稳步增值。 就这样,银行内部人员用一套假单据,瞒天过海骗了公证处整整五年,直到 2018 年公证处打算赎回理财、支取资金,这场精心策划的骗局才彻底暴露。 等到公证处发现账户只剩 44 万,找银行讨要说法时,事件的走向又一次超出大众认知。 银行方面将责任推给涉案个人,以相关人员失联、存在刑事犯罪为由,主张 “先刑后民”,试图拖延甚至推脱民事赔偿责任。 在银行看来,这是内部人员的个人违法犯罪行为,银行不该为个人行为买单,可对于储户而言,钱存进银行账户,和银行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就必须履行资金保管的法定义务,不能用内部管理漏洞来豁免自身责任。 好在司法层面给出了明确的裁判导向,最高法专门对此案作出裁定,明确区分了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的不同事实。 刑事案件针对的是涉案人员伪造单据、挪用资金的犯罪行为,而民事案件聚焦的是银行与公证处之间的储蓄合同履约问题,二者并非同一事实,民事案件可以独立审理。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全网热议,不只是因为 1.8 亿变 44 万的数字冲击,更因为它戳中了所有人对资金安全的焦虑。 我们把钱存进银行,买银行发行的理财,本质上是相信银行的风控体系、相信金融机构的公信力,可当银行内部风控形同虚设,伪造单据能畅通无阻五年之久,内部人员能轻易操控巨额资金流转,普通储户的资金安全又该靠什么来保障? 目前这起案件还在司法审理过程中,1.8 亿资金的最终追赃挽损结果、银行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还需要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 但可以确定的是,金融机构的风控底线不容突破,储户的合法财产权不容侵犯,银行不能只享受吸纳存款的收益,却不履行资金安全保障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