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重庆,一女老板看上年轻男员工,两人发生了关系,女老板想让男子离婚,岂料,男子妻子得知后表示:只要女老板给她300万,她就和丈夫离婚!女老板痛快的给了钱,可谁知,她与男子仅同居1年后就分手了,于是将男子前妻告上法院,要求归还300万,法院判决亮了! 说起来这事也挺离谱的,估计不少人听完都会感慨,现实比电视剧还魔幻。 这事就发生在重庆,主角是一位女老板和她公司的年轻男员工,还有男员工的前妻,牵扯出来的300万和一场官司,闹得还挺受关注。 那位女老板在重庆做贸易生意,家底很厚实,四十岁左右的年纪,事业做得风生水起,就是感情生活一直没个着落,心里多少有点空缺。 后来她公司来了个二十八岁的男员工,人长得精神,女老板一眼就看上了他,一来二去,借着上下级的关系,两人慢慢走近,最后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女老板对这段关系挺上心,不光暗地里给男员工不少物质好处,还不满足于这种地下关系,一心想让男员工和他妻子离婚,然后两人光明正大地在一起。 她觉得自己有钱有势,只要开口,男员工肯定会答应,就算他妻子不愿意,也能想办法摆平。 没曾想,男员工的妻子很快就得知了丈夫和女老板的事,换做一般人,可能早就又哭又闹,要么指责丈夫背叛,要么去找女老板讨说法,但这位妻子却异常冷静,没有丝毫歇斯底里。 她心里清楚,丈夫的心已经不在自己身上了,再纠缠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不如多为自己和孩子打算打算。 于是,在面对女老板的逼宫和丈夫的犹豫不决时,这位妻子直接开出了条件:只要女老板愿意给她300万,她就心甘情愿和丈夫离婚,从此不再有任何牵扯。 这个条件听起来不算低,但对家底雄厚的女老板来说,根本不算事,她觉得能用300万换自己想要的人,非常划算,当场就痛快答应了。 随后,女老板分两次把300万转给了男员工的妻子,第一次转了200万,等到男员工和他妻子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又转了剩下的100万。 值得一提的是,两人的离婚协议上写得明明白白,这300万里,有100万是男员工支付给妻子的离婚补偿金,还有200万是孩子的抚养费,从法律层面上,这笔钱的用途完全合规。 女老板本以为,只要男员工离了婚,两人就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自己花的300万也物有所值。可她万万没想到,新鲜感过后,两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 脱离了上下级的光环,女老板才发现,这个比自己小一轮的男员工,不仅没有她想象中那么靠谱,两人之间的年龄差距、生活习惯和价值观也相差甚远,相处起来十分费劲。 就这样,两人仅仅同居了一年,就因为各种矛盾吵得不可开交,最终还是走到了分手的地步。 女老板觉得自己太亏了,不光没得到想要的感情,还白白花了300万,越想越不甘心,于是便一纸诉状将男员工的前妻告上了法院,要求她归还自己当初支付的300万,理由是这笔钱是为了破坏他人婚姻而支付的,违背了公序良俗,属于无效赠与。 这场官司一开始,一审法院居然支持了女老板的诉求,判决男员工的前妻归还这300万。 这个判决结果出来后,不少人都觉得不合理,毕竟是女老板自愿给钱,人家也按约定离了婚。 好在,男员工的前妻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仔细审理,最终推翻了一审的判决,驳回了女老板的全部诉求。 二审法院给出的理由很明确,这笔300万并不是女老板所说的无效赠与,而是她自愿代替男员工,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补偿金和抚养费义务。 而且,女老板当初支付这笔钱,是基于自己的不正当目的,属于不法原因给付,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她无权要求返还。 这个判决结果,也算是给这场荒唐的闹剧,画上了一个合理的句号。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