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真让人揪心!福建宁德,一个出生才两周多的女婴,家中老人极度节省,舍不得花钱买

梅姐说法 2026-01-28 06:56:36

这事真让人揪心!福建宁德,一个出生才两周多的女婴,家中老人极度节省,舍不得花钱买尿不湿。老人把女婴用过的尿不湿,连洗都不洗,哪怕上面有粪便也不管,直接晾干就接着给女婴用。邻居多次好言相劝,老人却称孩子一天拉得多,买纸尿裤费钱。如此做法,全然不顾孩子健康,刚出生的小女婴就遭遇这般事,实在令人心疼又气愤。 据法治进行时报道,这户人家住在一个老旧小区,邻里之间虽不常走动,但彼此情况多少都有些了解。女婴出生后,家里添了个小生命,本应是喜气洋洋的,可谁也没想到,这喜事背后竟藏着如此让人忧心的事儿。 临近过年,小区里家家户户都忙着打扫、置办年货,到处都洋溢着热闹的氛围。邻居林女士也不例外,她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衣服也洗了好几遍,准备晾到天台上去。 林女士家住三楼,天台是大家共用的晾晒区域。她端着一盆洗好的衣服,慢悠悠地上了天台。刚一上去,她就看到一排使用过且鼓鼓囊囊的尿不湿,正挂在晾衣绳上随风晃悠。 那些尿不湿明显已经用过,里面鼓鼓的,不用想也知道里面是什么。林女士心里咯噔一下,她很快反应过来,这肯定是邻居家那个节俭的老人干的。 林女士和邻居家平时关系还算不错,她知道老人一直都很节省,可没想到节省到这种地步。她心里有些担忧,想着这尿不湿可是一次性的东西,怎么能重复使用呢,这对孩子多不好。 林女士顾不上晾衣服,转身就下了楼,径直去了邻居家。她敲开门,看到老人正坐在屋里,怀里抱着小女婴。 林女士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和一些,跟老人说,尿不湿是一次性的,不能重复使用,这样对孩子健康有危害。 老人听了林女士的话,皱了皱眉头,一脸不以为然地说,孩子一天拉好多次,买尿不湿太费钱了,晾干了接着用能省不少钱呢。 林女士又耐心地跟老人解释,孩子的皮肤很娇嫩,重复使用尿不湿容易滋生细菌,会导致孩子红屁股、感染等各种问题。 可老人根本听不进去,她觉得林女士是在多管闲事,还说自己以前带孩子都是这么过来的,也没出过什么事。林女士见老人如此固执,心里又气又急,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从那以后,林女士每次上天台晾衣服,都会留意那些尿不湿。她发现老人不仅没有停止重复使用尿不湿,而且晾晒的位置也越来越过分。有一次,老人竟然把带粪便的尿不湿晾在了林女士衣服中间。 林女士看到这一幕,简直难以接受,她觉得老人这样做太不卫生了,也太不尊重别人了。她再次找到老人,语气有些激动地说,这样做太过分了,孩子的健康重要,可也不能影响别人啊。 老人却依然我行我素,还觉得林女士是小题大做。她觉得林女士就是嫌弃自己家穷,看不起自己。两人为此还发生了几句争执,不欢而散。 林女士心里很委屈,她觉得自己是一片好心,想让老人重视孩子的健康,可没想到却落得这样的结果。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能把这件事跟其他邻居说了。 其他邻居听了,也都觉得老人这样做太不应该了。大家纷纷表示,孩子这么小,健康是最重要的,再节省也不能拿孩子的健康开玩笑。 有的邻居还提议,大家一起凑钱给女婴买尿不湿,可林女士觉得这样治标不治本,关键还是要让老人改变观念。 有人觉得老人是过惯了苦日子,节省惯了,一时半会改不过来;也有人觉得老人这样做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家人应该站出来制止。 而女婴的父母,他们其实也知道老人的做法不妥,可他们也有自己的难处。父亲在外打工,收入不高,母亲要照顾孩子,也没办法出去工作,家里经济条件确实比较拮据。他们觉得老人也是为了省钱,不好意思过多地责备老人。 可看着孩子每天用着重复使用的尿不湿,他们的心里也很不是滋味。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平衡家庭经济和孩子的健康,只能在心里暗暗发愁。 从《母婴保健法》来看,该法第十四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要为新生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包括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等方面。虽然法律直接约束的是医疗保健机构,但侧面反映出新生儿健康受法律重点保护。 老人重复使用带粪便的尿不湿,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保障新生儿健康的基本要求。新生儿皮肤娇嫩,抵抗力弱,重复使用的尿不湿,这对女婴的健康成长构成极大威胁,损害了其健康权益。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受法律保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老人作为家庭成员,虽不是直接监护人,但这种行为反映出家庭对未成年人健康保护的忽视。 家人有义务为孩子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品,而重复使用尿不湿的行为显然未尽到相应义务,违反了法律对未成年人健康保护的精神。 老人节省了一辈子,这种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很难改变。可孩子的健康又容不得半点马虎,这确实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不妨一起来讨论吧,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既兼顾家庭经济,又能保障孩子健康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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