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武汉刑场上跪着一个颤抖的身影,曾经万众瞩目的“刘三姐”程春莲,此刻面如死灰,双手被紧紧捆绑。行刑的枪口抵住她的后心,她突然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我是为国家做贡献,应该得到奖励! 1992年清明节前后,湖北黄石郊外刑场那片烂泥地上,跪着一个女人,她曾经穿着舞鞋在水磨石地板上跳孔雀舞,如今却套着不合身的囚服,双脚陷在泥里止不住地发抖。 武警的枪口抵上她的后背,就在这一瞬间,她突然梗着脖子,朝灰蒙蒙的天空嘶喊:“我为国家做了贡献!该给我发奖状!” 这一嗓子,把全场人都喊愣了,跪着的这个女人叫程春莲,也就是十多年前火遍全国的“刘三姐”。 真正结束她生命的,其实不是身后的那颗子弹,而是判决书上那个在当时堪称天文的数字——76万6千元。 1977年,那年她才15岁,因为基本功不好,别人赶着去食堂抢肉吃,她却把自己关在黄石歌舞团的排练厅里。 她把腿架在掉漆的把杆上,一耗就是半小时,还悄悄拧下把杆上的一个铜套一直带在身边——那是她跟自己较劲的证明。 这份狠劲在1982年终于有了回报,北京来的大导演一眼看中她眼里的倔,让她演了《刘三姐》。 她当时巡演跑遍十八个省市,改编剧目的磁带卖到脱销,连中央歌舞团都承诺给她北京户口。 可她拒绝了,理由既天真又硬气:她想带着团里姐妹一起红、一起富,那时候在她心里,义气比什么都重要。 每个月领到300块工资——这在当时算顶薪了——她总要数三遍,然后分一半寄回老家,那时候她坚信:每一分钱,都对应着练功房里流下的一滴汗。 1985年,程春莲去了趟广州,在白天鹅宾馆,一个做“倒爷”的老姐妹请她喝了杯咖啡,她一下子被击穿了:这一杯苦水,居然顶她三天的饭钱。 更强烈的冲击还在后面,1986年一次座谈会上,有人开出天价请她代言服装,虽然后来厂家跑路让她吃了亏,但那个欲望的魔盒已经打开了。 她突然意识到:在舞台上跳两年舞把脚磨破,还不如在酒桌上倒卖一张批文赚得多,那种“勤劳致富”的信念,在那个狂飙突进的年代,显得不堪一击。 后来她认识了指甲缝总是黑乎乎的梁科长,接触到了当时最硬的资源——石油指标。 第一次转手50吨液化气批文,8000块现金像砖头一样砸进她手里,那种刺激,远比舞台下的掌声来得猛烈。 为了维持这种赚快钱的幻觉,她开始伪造公章、签假合同,资金链断了就东拼西凑,活像个输红眼的赌徒。 1990年秋天的那个下午,办案人员敲开她家门时,她正对着镜子描眉,听到动静,手里的眉笔“啪”地断了。 混乱中,她下意识做的竟是想把那个跟随她多年的铜把杆套塞进墙缝里,那是她仅剩的一点干净的东西——她潜意识里明白,自己这双数钱数到抽筋的手,已经不配再碰它了。 搜查结果让人唏嘘,那个印着“1982年演出留念”的红皮笔记本,本该记录艺术心得,翻开却全是行贿梁科长他们的黑账。 她用“程翠花”“程美”等化名开了二十多本存折,把贪污来的钱塞在旧练功服下面,艺术和罪恶,就这样在她的人生里重叠在了一起。 直到站在法庭上,程春莲还活在自己那套逻辑里,面对76.6万——这数字在当时能买下半条街——她没有悔过,反而咆哮着那套“搞活流通”的歪理。 她真心觉得自己是在利用规则漏洞帮国家解决油荒,完全屏蔽了自己伪造公章、空手套白狼的犯罪事实。 1992年清明的那声枪响,带走了她37岁的生命,也为那个疯狂的时代画上了一个句号,她以惨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 一分钱也没带走,只给失明的老母亲留下了永远洗不掉的羞耻,她藏起来的那截铜把杆套,后来被老团长找到了,重新擦亮后,又挂回了练功房的把杆上。 阳光还是每天照进排练厅,洒在新一批学员年轻的脸上。那截铜套像只冰冷的眼睛,静静看着这一切,提醒着每个后来的人:在这个花花世界里,永远别忘了老戏文里唱的道理——山里头只见藤绕树,人世间哪会有树反过来缠藤。主要信源:(《囚牢女罪犯》——从演员到“油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