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大国的学者卢麒元,近日在北京公开发声。 他提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主张:“立法者每次参与都要政审!”他说,因为最严重的渗透,是通过“立规矩”。 这个说法一抛出,网上直接炸了锅。有人拍着大腿叫好,说终于有人点破了关键;也有人皱着眉质疑,觉得这是不是太激进、太一刀切。 毕竟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政审都是“一劳永逸”的事——入职时查一遍,往后就顺理成章履职。 卢麒元偏要打破这个惯性,他要的不是“进门把关”,而是“每次干活都要校准方向”。 这绝非小题大做,看看香港的遭遇就懂了。美英在香港回归后没了行政管辖权,却通过一套“后殖民”体系持续渗透。 美国早在1992年就出台《美国—香港政策法》,把香港塞进自己的国内法体系;英国常年发“半年报告”,以监督为名指手画脚。 他们不搞街头斗殴,而是悄悄把西方的裁判标准、话语逻辑塞进香港的法律讨论,让本土议题必须先过“外部法庭”这一关。 黎智英案的审判就是最好的例子,明明是依法惩治“乱港分子”,英美欧却集体喊“新闻自由”。 这背后不是简单的指责,而是他们早已通过法律接口、学术研究、媒体传播织好了一张网。 最可怕的渗透从不是明火执仗,而是让你在自己的规则里,慢慢被别人定义“对错”。 立法权可是国家的“定盘星”,每一条条文都关乎资源分配、利益格局。 90年代末的一些改革教训至今让人痛心,西方把“市场化”“私有化”包装成真理,通过培养的“专家”倒逼改革。 结果大量国企被贱卖,国有资产流入少数人和外资口袋,无数工人下岗,而住房市场化更是让普通人掏空六个钱包才能买房。 这些看似“合规”的改革,问题就出在规则制定的源头。 有地方制定营商条例,居然写着“外资企业优先获取土地”,查下去才发现起草专家和跨国公司有深度合作; 还有环保法规故意遗漏某项污染物指标,参与者恰好是排放大户的董事——这不是明抢,却是用规则合法输送利益。 卢麒元要的“每次政审”,核心是两个词:动态、透明。 过去的一次性政审根本防不住变化,有人入职时清清白白,几年后配偶移民、资产转移,这些变化都可能成为利益输送的通道。 就像飞行员每次起飞前都要检查飞机,医生每场手术前都要消毒,写规则的人凭什么能“一次审查管终身”? 当然,质疑声也不是没道理。有人说这会把有海外背景的专业人才挡在门外,还有人觉得像“株连”,侵犯隐私。 但这根本是误解,政审不是“一刀切”排斥,而是要排查利益冲突。 你参与制定跨境电商法规,配偶却是海外代购企业股东,这种情况难道不该回避?这和法官不审亲属案件是一个道理。 真正的专业人才从不害怕透明。有海外经历不可怕,可怕的是隐瞒关系、回避申报。 新疆早已在公务员考察中加入网络行为审查,五指山用小程序动态核查经商情况,这些实践都证明动态监管完全可行。 立法领域更该建立这样的“履职体检”,以项目为单位核查,既不搞极端,又能精准防风险。 有人担心流程复杂影响效率,但比起效率,规则的公平性、安全性才是根本。 美国推《芯片与科学法案》时,参与团队全是国防和安全专家;欧盟制定《数字市场法案》,刻意不让跨国公司直接起草。 大国博弈早就从武器、经济转向规则话语权,我们的立法者如果立场有偏差,制定的规则再精致也没用。 卢麒元的主张,本质是给立法权装“防火墙”。他见过财政部的政策制定,经历过香港资本圈的博弈,深知规则被渗透的危害。 这不是对立法者的不信任,而是对国家和人民的负责。 立法腐败比普通腐败更隐蔽,修复成本也更高,一旦良法变“恶法”,伤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现在各地已经在探索动态政审的路径,利益申报、回避清单、备案审查这些机制正在完善。 关键不在于“要不要审”,而在于能不能建立一套科学、精准的体系——既守住政治底线,又不压抑专业活力。 毕竟立法的初心是为人民服务,不是为少数人或外部势力站台。 规则是国家的骨架,立法者就是塑骨的工匠。工匠的立场偏一寸,国家的骨架就可能歪一尺。 卢麒元的发声或许尖锐,但恰恰戳中了治理的要害。 在复杂的国际格局下,对核心权力的监督怎么严格都不为过,这是守护国家根基的必然选择。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