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3月6日,武汉男子张某与妻子干某因离婚、债务等问题争吵

礁石旁垂钓的渔者 2025-12-14 11:26:06

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3月6日,武汉男子张某与妻子干某因离婚、债务等问题争吵后,干某先行离家至小区地下车库。几分钟后,张某驾车时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将干某碾压并拖拽约8.5米,致其因机械性窒息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张某辩解称“妻子自己钻车底,光线暗没看到”,但家属质疑其“事前放狠话(‘不看好女儿要出大事’)、事发后无痛苦表现(冷笑)”。 判决核心争议:为何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一审法院认定张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关键依据是主观故意的区分: • 故意杀人罪要求“明知行为会致死亡,仍希望/放任结果发生”; •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应当预见危险但因疏忽大意未预见,或轻信能避免”。 本案中,张某案发后第一时间报警、施救,未逃离现场;结合地下车库光线条件,法院认为其符合“疏忽大意的过失”——未履行驾车前观察周边环境的注意义务,而非主动追求妻子死亡。 判决结果与后续 2025年12月,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受害人家属对判决不服,已向检方申请抗诉。 案件警示 婚姻矛盾需理性解决,驾车前应尽到基本安全注意义务;主观故意的认定需严格证据(如预谋、主动攻击),而非仅依据“事前狠话”或“情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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