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在家道中落后,每个月仍然能领1石米和4两银子,而且在京师崇文门外有17间半的房子和3对家仆。而曹雪芹得到了一份笔帖式的工作,要知道兆惠和琳早些年也干过这个工作。 1982年10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研究员张书才先生,在浩如烟海的清代内务府分类档案中,翻出了一件雍正七年的《刑部致内务府移会》。这份铁证上明明白白地写着,朝廷在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区留了十七间半房、家仆三对,给予曹寅之妻孀妇度命。 说起来挺有意思的,咱们老惦记着曹雪芹住西山、写书穷得叮当响那会儿,其实他打南京搬到北京后,日子并没一下子跌到谷底。雍正这人吧,对曹家下手是狠,但也还算留了点余地。蒜市口那十七间半房子搁现在看不算阔气,搁那时候,外城的一般旗人家庭,这条件真不差了。三对家仆伺候着,月月有米有肉有银子领,搁普通人眼里,这不就是小康之家嘛。 他那时候还谋了个笔帖式的差事。别小看这官儿,笔帖式搁清朝就是翻译满汉文书、抄抄写写的文秘活儿,七品都算不上,可这位置关键啊,兆惠、和琳这帮后来牛哄哄的人物,起步阶段也干这个。说白了,这是旗人子弟进官场的“学前班”。雪芹要是安安分分干下去,混个几十年,保不齐也能弄个肥差,把曹家那点家底儿再撑起来。 可他偏不。 拿着朝廷的钱,住着朝廷给的房,他心里头那份憋屈却从来没消停过。一个打小在江宁织造府锦衣玉食长大的公子哥,见过接驾的排场,听过戏班的婉转,忽然间天塌了,家抄了,从南京挪到京城南边这个蒜味儿冲鼻子的地界儿,搁谁心里能平衡?蒜市口那地界儿,当年可不像现在这样是市中心,那是外城挺热闹但也挺乱的地方,卖菜的、贩蒜的、赶大车的、唱戏的、停灵的寺庙全混一块儿。他就天天从这些人堆里穿过去衙门点卯,下班回来再穿过这些人堆回家。那些吆喝声、叫骂声、寺庙里的念经声、棺材铺的木匠活儿声,全钻他耳朵里了。 张书才先生翻出这份档案,不只是给红学研究补了个注脚,更像是把曹雪芹从天上拽回人间。咱们以前老觉得大作家就得穷、就得惨、就得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可实际上呢?他领着公家薪水的时候,心里头那些“字字是血”的句子,说不定早就开始往外冒了。蒜市口的烟火气,比西山的野景更接地气。他要真一辈子待在衙门里抄公文,顶多是个不得志的小吏;可他偏把蒜市口那点人间味儿,全揉进了大观园里头,铁槛寺是蒜市口西边三里河那儿真有的铁山寺,那些贩夫走卒、尼姑和尚,后来不都成了《红楼梦》里三教九流的影子吗? 所以你说,曹雪芹领那1石米4两银子的年月,到底算“落魄”还是算“滋润”?我倒觉得,那是老天爷给他的一口喘气的空当,家刚抄完,命保住了,房有了,饭有了,活儿也不重,他心里头那团火才有工夫慢慢烧成文章。换了你我,摊上这事儿,是埋头混日子,还是跟自个儿较劲、非要写本“满纸荒唐言”出来? 这份档案的分量,不在于告诉我们曹家还有多少家底儿,而在于让我们瞧见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在蒜市口的灰墙底下低头走过,在笔帖式的案头蘸墨写过,然后在没人看见的夜里,把那些“都云作者痴”的句子,一笔一笔刻下来。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