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川州,女子看着有先天心脏病的小儿子,家中经济压力大,她实在没办法了,就宰了

胡萝卜说法 2026-03-14 11:39:27

云南文川州,女子看着有先天心脏病的小儿子,家中经济压力大,她实在没办法了,就宰了一只猪,到村口摆摊卖,可还没有卖出一斤猪肉,执法的人就过来了,罚了她5000元,猪肉也被没收了。 杨某艳看着生病的儿子,经常需要吃药,她又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平时收入又很低,家中经济压力实在太大了,她再不想一想出路在那里,一家人都得喝西北风了。 实在没办法了,她又要照顾孩子,又不能出远门,眼下只能卖猪肉了,孩子生病,她得赶紧挣钱。 她在家里宰了一头猪,这头猪有300多斤重,这头猪宰了之后,看着这么好的猪肉,她还舍不得全部卖掉,孩子生病,营养要跟得上,她就留了16斤比较好的猪肉,就想着卖完猪肉之后回来,好好给孩子煮一顿猪肉,让孩子吃得香香的。 她想着孩子吃到香香的猪肉,想着孩子会很开心,她扛着猪肉就出门了,她只想着赶紧卖完猪肉,回来煮一顿香香的晚餐。 她的摊子就摆在村口,平时村民进进出出都会经过这里,大家一知道这里有猪肉卖,都会过来帮衬,只要猪肉好,够香,她不担心卖不掉猪肉。 她把猪肉摆在摊子上,忙忙碌碌开始分割,就等待村民们过来买。 她满怀期待,干活的手都轻快了很多,她一想到卖了猪肉,可以暂时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她的心情也特别的愉快。 猪肉摆得整整齐齐,一切准备就绪,可以卖猪肉了。 就在她的期待中,有人来了,可这些人不是村民,而是执法的人,他们一来,看到她的猪肉是没有经过检疫合格的。 只要是没有经过检疫合格的猪肉,都不能拿出来卖,他们要罚款,还要没收猪肉。 这可吓了杨某艳一大跳,没收猪肉就对她的这个小家,已经是雪上加霜了。 她本来就想着靠买这些猪肉改善生活,如果这些猪肉能卖掉,平均每一斤卖10.5元,也能卖3000多元,这3000多元,对于一个困难的小家来说,那是一大笔钱,可以给他们的生活支撑好一阵子。 现在这300多斤猪肉说没收就被没收了,真是屋雨漏偏逢连夜雨。 可这有什么办法呢?她确实没有给猪肉进行检疫,为了省这点钱,她现在要付出代价,她无可奈何。 这还远远不够,她被没收猪肉了,还要被罚款5000元,如此算来,她卖猪肉,不但一分钱不挣,还亏了8000多元,这个损失实在太大了,她的这个小家实在难以承受。 生病的孩子需要吃药,需要营养,她又没有收入,她要挣上这8000多元,需要付出很多很多。 看着被没收走的猪肉,看着被罚款的这5000元,杨某艳心里的苦,无处诉说,只能自己咽下去。 执法人员说,他们考虑到杨某艳家有生病的孩子,罚款5000元已经是从轻处罚了。 现在这5000元的罚款,杨某艳已经交了。 那么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 杨某艳卖的猪肉是没有经过检疫的,她的猪肉确实不能卖。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销售以下肉类: ·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 对于屠宰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不得出厂(场)。 没有经过检疫合格的肉类,如果拿出来卖,确实存在隐患。 2、 既然杨某艳的猪肉,已经拿到摊子上卖了,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拿出来卖,这构成了成了违法,需要罚款。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货值不足1万元:并处 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1万元以上:并处货值金额 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 附加处罚:责令停业整顿,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人处5万-10万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定点屠宰资格。 从法律规定来说,杨某艳被罚款,是合法合规的。 那么,你对此事有何看法呢?来源:潮新闻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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