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老太太在小区卖玉米,不慎跌倒。围观人群却不敢救,危急之时,一名保安把她

渺远的云娱乐说 2026-03-11 10:03:39

浙江嘉兴,老太太在小区卖玉米,不慎跌倒。围观人群却不敢救,危急之时,一名保安把她送到医院。10天后,家属坚持让老人出院。老人却在出院当天死亡。6个月后,家属把保安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9万。法院判决6个月后,家属再次上诉,法院这样判了! 就在这紧急关头,小区保安刚好巡逻路过,挤进人群一看老人情况不对,没多想就掏出手机拨通了120,还全程陪着救护车一起去了医院,忙前忙后帮忙联系家属、办理就诊手续,没半点推辞。 谁能想到,这桩好心好意的救助,后来竟成了缠上他的麻烦。老人住院治疗的这10天里,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医生也如实告知家属老人病情严重,可家属却一致坚持要让老人出院,结果老人刚走出医院大门,就没了呼吸。 事情过去半年,所有人都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翻篇了,保安也没把自己救人的事放在心上,依旧按时上下班,履行自己的职责。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法院的传票突然送到了手上,老太太的家属竟然把他和所在的物业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一开口就索赔49万,理由说得有板有眼,声称是保安追赶老人、和老人发生争执,才导致老人摔倒昏迷,还说当时在场群众让保安陪同去医院,就足以证明保安和老人的死亡有关系。 法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调取了小区的监控视频,把事发前后半小时的画面仔仔细细查了一遍,画面里清清楚楚显示,老人摔倒前一直独自在小区里行走、卖玉米,全程没和任何保安有过接触,更不存在家属所说的暴力驱赶、激烈争执的情况。 法官还调取了老人的住院病历,上面明确写着,老人本身患有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基础病,这次晕倒并最终死亡,是自身脑溢血病情发展导致的,和保安的救助行为没有半点关联。 一审法院结合监控、病历等所有证据,直接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保安和物业公司没有任何侵权行为,保安的救助行为是正当的好人好事,物业公司禁止小区内随意设摊也是正常履职。 可家属却不认可这个判决,一心觉得老人的死不能就这么算了,六个月后又提起了上诉,坚持要保安和物业公司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其实类似的案子,这些年并不少见,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见义勇为”四个字,能检索到5290篇相关法律文书,梳理下来就能发现,真正因为见义勇为行为引发纠纷,当事人遭受损失的,最终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依法获得赔偿或补偿。就像这起案子,二审法院经过再次审理,依旧维持了一审的判决,驳回了家属的上诉。 法官在审理时也明确表示,老太太的离世确实让人同情惋惜,但司法必须明辨是非,不能为了息事宁人就各打五十大板。现在“扶不扶”“救不救”早就成了困扰大家的社会难题,司法更要发挥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保护那些见义勇为的人,不让好人寒心。 而且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家属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保安有侵权行为,自然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这场耗时许久的诉讼,最终也只能以家属败诉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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