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你衣服脱了是为你好,反正也没人看见!” 这话你能信?广东一个70后已婚男

笔尖下说法 2026-03-10 16:48:14

“我把你衣服脱了是为你好,反正也没人看见!” 这话你能信?广东一个70后已婚男,出轨谈了89年的女友,分手后不解恨,直接蹲守在前女友家门口,等人家下班回来,上去就是一顿暴打,还当街把人家裤子扒了个精光。事后被起诉到法院,他竟然狡辩:当时四周没什么人,就算有人也在远处,根本看不清! 前女友被打到确诊抑郁症,索赔20万,法院最后判了5万精神损失。这事在网上传开后,评论区直接炸了锅。 事情要从头说起。男子马某是个70后,家里有老婆孩子,却在坐网约车时认识了89年出生的顾女士。一个有家室的男人,瞒着老婆在外面谈恋爱,这本身就够渣了。两人在一起两年,期间没少因为感情纠葛吵架,马某还动过手。可顾女士每次被打完,心一软又原谅了。2021年下半年,两人终于分了手。 本以为这段孽缘到此结束,谁知道真正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2022年2月中旬的一个晚上,顾女士下班回家,刚走到家门口,迎面就撞上了蹲守在那里的马某。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马某上去就是一拳,直接把顾女士打蒙了。更过分的是,马某把她的长裤和内裤直接扒到了膝盖位置,顾女士慌乱中刚提上裤子,马某又是一顿暴打,再次把衣服扒掉扔在路边。 这时候四周已经围上来一群人,有人拿着手机在拍,有人指指点点看热闹。顾女士就这样衣衫不整地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那种屈辱感,换谁都受不了。 事后顾女士报了警。马某因为故意殴打他人和故意毁坏顾女士手机,被警方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天。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里的顶格处罚,说明警方也认定这事性质恶劣。 但行政处罚远远不够。顾女士经历了这场噩梦之后,整个人都不对了,多次去医院治疗,最后被确诊为抑郁症。她把马某告上法院,索赔精神损失20万和相关医疗费用。 法庭上马某还在狡辩,说自己没脱对方衣服,就算有人围观也在很远的地方,根本看不清顾女士的身体。这话说出来,简直让人想骂街——你都当街扒人家衣服了,还在这狡辩“没人看得清”?那你倒是自己脱光了站街上试试啊?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打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民法典第1165条写得清清楚楚的。虽然现有证据无法直接证明抑郁症就是马某殴打造成的,但马某当街扒光顾女士衣服,导致她的隐私暴露在公共场合,确实有路人观看,这必然会引起路人对顾女士的评价降低,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 根据精神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因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当事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最终法院酌情判决马某赔偿顾女士精神损失5万元,加上医疗费等一共5万多。马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这事在网上引发了不少讨论。有人说5万太少了,当街扒光衣服这种羞辱,一辈子都过不去这个坎,赔50万都不多。也有人觉得法院判得合理,毕竟精神损害赔偿本来就有上限,5万已经是酌情考虑了。 说实话,这个案子最让人细思极恐的地方,不是马某有多渣,而是顾女士在恋爱期间多次被打却选择原谅。这种“打一巴掌给个甜枣”的模式,让施暴者觉得动手没什么后果,只会变本加厉。分手后蹲守、当街施暴,就是这种纵容结出的恶果。 不是说受害者有错,而是想提醒所有人: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第一次动手就必须零容忍。该报警报警,该分手分手,千万别心软。 还有一个细节:马某是个70后已婚男,从一开始这段感情就是个坑。遇到已婚男人示好,不管他说得多好听,直接拉黑就对了。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这种男人翻脸的时候能有多狠。 法院这次判决,算是给顾女士讨回了一点公道。5万块精神赔偿,20天行政拘留,虽然换不回被践踏的尊严,但也表明了法律对这种行为的态度。 你觉得5万精神损失合适吗?如果是你,会怎么做?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素材来源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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