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这位56岁的周老哥,这回算是被人用“高智商”给收割了。新娶的老伴,婚前信誓旦

赛润聊历史 2026-03-06 17:30:34

上海这位56岁的周老哥,这回算是被人用“高智商”给收割了。新娶的老伴,婚前信誓旦旦:“我不图你房子。”这话真没掺假,人家确实没要产权。 周先生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早年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名下留有一套婚前全款购置的住房,每个月还有固定的养老金和退休补贴,物质条件在同龄人中算得上安稳。随着年纪增长,独居的生活越发冷清,他便想找一位品行端正的伴侣,互相照应度过晚年。 经亲友介绍,周先生认识了一位比他年轻几岁的女子,对方言谈温和,相处时处处表现得体贴入微,让周先生倍感舒心。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女子主动把话题引到财产上,反复向周先生表态,自己看重的是人品与陪伴,绝不会觊觎他的房产,更不会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这番表态精准打消了周先生的顾虑,他认定对方是真心过日子,而非贪图物质。两人没有签订任何婚前财产协议,也未对婚后权益做约定,便顺利办理了结婚登记,女子顺理成章搬进周先生的住房共同生活。 婚后的生活看似和睦,女子始终坚守不碰产权的承诺,却在不知不觉中展开下一步安排。她以晚年生活需要安全感为由,向周先生提出在房屋上设立居住权的想法,强调只是为了让自己安心,不会改变房屋的产权归属,更不会影响周先生的权益。 周先生觉得产权始终在自己名下,设立居住权不过是给对方一颗定心丸,便欣然同意。两人按照法律流程,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了终身居住权的登记手续,这份登记文件,成了后续让周先生陷入困境的关键凭证。 与此同时,女子以擅长打理家庭开支、方便日常消费为由,劝说周先生将工资卡、养老金账户交由她保管。周先生对伴侣十分信任,毫无防备地交出了全部收入账户,家中的存款也逐渐被女子以理财、补贴亲友、购置生活用品等理由陆续支取。 等到周先生察觉账户资金异常,两人的矛盾彻底爆发。他提出离婚,想要结束这段婚姻,却发现局面早已不受自己控制。女子凭借合法登记的终身居住权,明确表示即便离婚,也有权继续住在这套房子里,周先生无权驱赶。 房屋的产权没有任何变更,依旧登记在周先生名下,可他作为产权人,却失去了对房屋的完整控制权。女子占据主要居住空间,周先生只能在狭小的区域暂住,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反倒让他过得束手束脚。此前被转移的存款,大多没有明确的转账凭证,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难度极大。 周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上海已出现多起类似的中老年再婚纠纷。不少当事人都和周先生一样,只把房产证加名当作财产风险的核心,对居住权的法律效应缺乏认知,轻易配合登记终身居住权,最终落得产权在手、有家难回的境地。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一旦完成登记便具备法律效力,居住权人有权按照约定占有、使用房屋,即便房屋产权人变更,新的业主也无权赶走已登记的居住权人。这项制度本意是保障弱势群体的居住权益,却被部分人利用,成为精准收割中老年群体的工具。 这些套路的共同点,都是以不争夺产权为幌子,降低对方的防备心理,再通过合法登记的方式,获取长期居住资格。全程不触碰产权红线,却能实现对房屋和财产的实际控制,让受害方维权时缺乏有效依据。 周先生守着完整的房屋产权,却失去了安稳的居住环境,辛苦积攒的积蓄也付诸东流,晚年生活陷入两难。他的经历给所有中老年再婚群体敲响警钟,婚姻中的财产保护,从来不是只守住产权那么简单。 再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明确双方的财产归属与支配规则,谨慎对待居住权设立,不轻易签署终身、无限制的权益文件,涉及资金交接务必留存完整凭证。遇到拿不准的法律与财产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才能从根源上规避风险。 口头承诺再真诚,也不如白纸黑字的约定有保障。晚年追求陪伴的同时,守住自身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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