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市场部一名工龄10年+的老员工休产假回来了,由于公司在她休产假期间招了一个人进来,导致现在岗位超编。出于“成本”考虑,公司决定裁掉后招进来的这个员工[打脸] 在双方沟通此事的时候,公司拿出的条件是给n的补偿,但是员工说公司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裁员,必须给2n才可以... 公司见员工态度坚决,就开始改变路线,给员工开出了一个强制年休假的通知,员工拿到通知说公司不就是想辞退我嘛?给我开辞退通知,我立马走人... 公司则说坚称我们没有说要辞退你,之前也一直是在和你协商。你既然不同意,我们此事就作罢了,你继续在原岗任职。 但是你也看到了,现在这个岗位用不了2个人,有没有合适的岗位安排你,所以只能先安排你休假;假期到期后,如果岗位没有足够多的任务量,我们不排除安排你继续待岗... 这个操作大家看明白了吧?公司就是在玩手段,逼员工算一笔账后自己走;现在年假虽然是全薪,但是年假休完了,安排待岗的时候,公司就可以先给一个月全薪,然后就按最低工资给... 真要这么耗上一年,到时候自己赔偿金的基数也下来了(前12个月平均工资),即便给n+1甚至2n,也没有现在全薪赔得多... 咱就说这套路,多恶心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