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浙江杭州,一男子开着自己花43万买的奥迪A6L,回老家看母亲,直接把

智胜盐究员 2026-03-03 07:44:57

“玩不起!”浙江杭州,一男子开着自己花43万买的奥迪A6L,回老家看母亲,直接把车开进池塘,他从开着的车窗爬了出来,车子却泡水报废了,按全车险保险合同,他能获赔36万,但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一口咬定,他是故意把车开进池塘的,理由是同期同款车型售价是25-30万,车损险保额远高于市场价值,不服就去告。男子彻底傻眼了。 朱先生老家是安徽的,他在杭州做全屋定制生意,打拼多年,没少挣钱,为了犒劳自己,他2022年,花43万买了辆A6L。 2025年11月8日,他接到家人电话,说母亲把胳膊摔断了,朱先生心急如焚,他平时人在他乡,不能在母亲身边尽孝,如今母亲出了意外,生意在忙,他也问回乡看看。 可万万没想到,这一路上都很顺利,可到了老家的一个池塘边,他的手机滑到了副驾下面,他低头捡手机时,一个不小心踩到油门,奥迪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池塘。 池塘很深,水很快就把车子淹没了,还好,因为路上遇到老乡他开车窗给对方递烟,没关车窗,朱先生从车窗爬出来保住了命。 朱先生受到了惊吓,他这个大孝子,回来看望受伤的母亲,却差点在意外中丢命,让他后怕不已。 车子受水浸泡,直接熄火报废了,还好,朱先生给车子上了全车险,他赶紧打电话报案。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安排人现查勘察,车子也在晚上8点多打捞上岸。 半个月后,朱先生接到保险公司电话,让他把绿本给他们,再把车子还剩下的几个月贷款还掉,他们把朱先生的泡水车拍卖,剩余的尾款,保险公司来赔。 朱先生按照对方说的一一照做,按照合同,他能获赔36万,虽然前后他也损失好几万,但毕竟车子开了3年了,也亏不到哪里去,谁让自己这么不小心呢,人没事就烧高香了。 可等程序走完,朱先生竟然收到保险公司拒赔通知单,说经过勘察得出结论,朱先生是故意把车子开进池塘里的。 朱先生先是懵圈,后是愤怒,为了推卸责任,对方真是胡说八道呀,他这辆车才买了3年,他有啥理由这么做? 保险公司说,这辆车朱先生是花43.18万买的,车险保额是36.65万,同期同款车型售价是25-30万,车损险保额远高于市场价值,认定朱先生是故意为之。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呀,他前不久才花5000多换的轮胎,好好一辆车,他干嘛开进池塘? 而对方却说,不服就去告,走法律程序好了。 朱先生一气之下找到媒体,可即使媒体介入,对方也拒不理赔,不是他不愿意打官司,而是打起来劳民伤财,耽误时间。 但如今看来,他必须走起诉这条路,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朱先生的遭遇,实在是让人唏嘘。他作为车主,出险后按照流程配合理赔,甚至提前结清了车贷,结果却等来拒赔通知书,换谁都咽不下这口气。 保险公司仅凭车损险保额,高于同期车型市场价就认定故意骗保,这种推断太过于草率和武断,毕竟车险保额是根据投保时约定的车辆价值定的,难道车主还能预知未来车价? 而且朱先生新买的轮胎都花了5000多,明明爱惜车子,哪有理由故意毁车。 但保险公司态度强硬,甚至让他去告,明摆着是觉得普通车主耗不起打官司的时间精力,这种店大欺客的行为,难怪朱先生会找媒体曝光。 不过话说回来,站在保险公司的立场,每年骗保的案例不少,谨慎起见调查无可厚非,但空口无凭就拒绝理赔,实在有违契约精神。 《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本案中,保险公司仅凭主观推断就拒赔,未按法定流程做出充分核定并说明合理依据,已涉嫌违反该法条,朱先生可据此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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