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无为,男子上网花628元买了箱剑南春,商家意味深长地问他:知道是什么酒吧?男子没理会,收到货又花1256元买了两箱。三箱到手后,男子直接以买到假酒为由申请仅退款,见商家只退了一箱的钱就没了下文,男子干脆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十。法庭上,商家一句话暴露了男子的真实身份。 家住安徽的李某,在某电商平台刷到一家售卖“剑南春白酒”的店铺,标价格外诱人,一箱6瓶仅售628元,单瓶折算下来才100出头。 熟悉白酒市场的人都清楚,正品剑南春单瓶价格接近500元,这样悬殊的价格难免让人起疑。 更具玩味的是,店铺商品标题旁一行小字悄然泄露玄机:“品质过硬,口感相似度达90%”,并未直言“高仿”,却已暗示几分。 李某没有丝毫犹豫,直接下单一箱并支付628元。 订单提交后,商家江某暗自犯难,他心知所售并非正品,担心李某若为不知情的普通消费者会惹出麻烦。 于是在聊天窗口发了句意味深长之问,既欲揽客,又想提前“免责”,暗示李某知晓酒的实情。 让人意外的是,李某看到消息后全程沉默,没有回复一个字,仿佛根本没读懂其中的深意。 三天后,快递送达,李某当着快递员的面拆开包装,仔细检查了每瓶酒的外观和包装,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也没有饮用,只是默默收好,像是在确认什么。 就在大家以为这只是一笔普通交易时,李某的操作让人看不懂了。 2025年6月16日,也就是收到第一箱酒的第二天,他再次登录店铺,一口气又下单两箱同款“剑南春”,花费1256元,三箱共计18瓶,总花费1884元。 江某瞧见订单后长舒一口气,愈发笃定李某知晓酒的真实状况,毕竟寻常人不会在短短几日,一次性购入如此多低价白酒,此人大概率是行家,想必不会给自己找麻烦。 几天后,第二批次的酒送达,李某没有饮用或退货,而是悄悄将所有白酒送到专业机构鉴定。 不出所料,经鉴定,这三箱“剑南春”皆为高仿假酒,此类假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根本无法正常饮用。 拿到鉴定报告后,李某立刻向平台投诉,主张买到假酒,要求江某“仅退款”——酒留着,购酒款全额退还。 平台介入调解后,江某无法接受这样的要求,他认为自己已提前暗示李某,对方明知是高仿仍大量购买,如今要求留酒退钱,明显是恶意找茬。 无奈之下,江某在平台协调下退还了第一箱酒的628元,拒绝退还剩余1256元,他以为这样就能息事宁人,却没想到纠纷才刚刚开始。 见江某不再退款,李某直接将其诉至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要求按购酒款十倍赔偿13816元,理由是江某售假违反《食品安全法》。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李某坚持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买到假酒就有权获得十倍赔偿,无论是否知情,商家售假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江某则满肚子委屈,他当庭抛出关键信息,这句话直接暴露了李某的真实身份,也改变了案件走向。 江某表示,他查询发现,李某近一年内在全国有近60起作为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多次以买到假货为由主张高额索赔,部分法院文书已明确认定其为职业打假人,买酒并非为了生活消费,而是冲着十倍赔偿牟利。 法院经详细审理,结合双方证据和调查结果,做出了公正判决。 法院认为,江某售假违反《食品安全法》,应承担退赔责任,但李某作为职业打假人,明知是假酒仍大量购买,并非出于正常生活消费需求,而是以牟利为目的。 综合无为当地普通家庭饮酒习惯,法院酌情判定,1瓶白酒属合理消费范畴,超出此量部分,不予支持十倍赔偿诉求。 最终,法院判决江某退还李某剩余1256元购酒款,按1瓶104元的价格支付十倍赔偿金1040元,共计2296元; 同时要求李某将18瓶假酒全部移交市监局没收销毁,避免危害其他消费者。 职业打假并非坏事,于一定程度上可揪出伪劣商品,净化市场环境,弥补监管之漏洞,还能形成倒逼机制,促使商家规范经营,对市场秩序的维护大有裨益。 但职业打假不能变味,不能从“维权”变成“牟利”工具。像李某这样,明知是假酒仍大量购买,预设索赔剧本,试图靠诉讼赚高额赔偿金,既违背打假初衷,也浪费司法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