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扒皮都甘拜下风!”山东济南,一女子大年初五要回杭州上班,想跟父亲吃顿饭,就在晚上11点,跟父亲打工的臭豆腐店老板请假2小时,说扣掉工资都可以。万万没想到,老板一口回绝,说“一分钟都不行”,随后把父亲辞退。父亲春节就休息1天,平时加班加点是常事,老板也不给加班费,这老板太尖酸刻薄。女子怒了,直接跑到店门口跟老板算账。 她父亲是在济南一家臭豆腐店打工的,女子知道父亲平时忙,不敢随便请假,就特意选在晚上 11 点,这时候店里客流量少,不耽误生意,她主动找老板请假,就请 2 小时,还跟老板说,哪怕扣掉这 2 小时的工资都可以,不占老板一点便宜。 可谁能想到,老板态度特别强硬,一口就回绝了,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直接说 “一分钟都不行”。更过分的是,挂了电话没多久,老板就给女子的父亲打了电话,把他给辞退了。这就让人没法接受了,请假 2 小时都不行,还要直接辞退,这老板也太不近人情了。 女子的父亲,在这家店打工,平时就没闲着,加班加点是常事,老板从来没给过加班费,就连春节,大家都放假团圆的时候,他也只休息了 1 天,其余时间都在店里干活,勤勤恳恳,没出过一点差错,就因为女儿想请 2 小时假,陪自己吃顿饭,就被无情辞退,换谁都会生气。 女子得知父亲被辞退后,气得不行,直接跑到臭豆腐店门口,跟老板理论,要为父亲讨个说法。这件事传到网上后,很多人都替这对父女抱不平,大家都觉得,这老板太尖酸刻薄,眼里只有钱,根本不把员工当人看。 其实说到底,这老板不光是不近人情,更是涉嫌违法。根据咱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定,春节期间,农历除夕到正月初三是法定节假日,这段时间上班,老板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 3 倍的加班费,正月初四到初七是调休日,上班不给补休的话,就要支付 2 倍加班费,女子的父亲春节只休息 1 天,其余时间都在加班,老板一分加班费都没给,这本身就是违法的。 还有辞退这件事,也不是老板想辞就能辞的。劳动法里明确说了,只有员工严重违反店里的规章制度、营私舞弊给店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调岗后还是不行,老板才能合法辞退员工。 女子的父亲只是想请 2 小时假,还自愿扣工资,既没有违反规章制度,也没有给店里造成任何损失,老板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把人辞退,这属于违法辞退。 违法辞退是要赔钱的,按照规定,老板得支付 2 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咱们常说的 2N 赔偿金,工作满 1 年给 1 个月工资,满 6 个月不满 1 年按 1 年算,不满 6 个月给半个月工资,再乘以 2 就是应该赔的钱。 女子的父亲在店里干了一段时间,这笔赔偿金老板是必须给的。 可能有人会说,老板开个小店不容易,可再不容易,也不能违法,也不能欺负员工。 员工出来打工,都是为了挣点辛苦钱,勤勤恳恳干活,就想换来一点基本的尊重和合理的待遇,春节期间不能好好团圆,加班加点干活,连一点加班费都没有,想请 2 小时假陪女儿吃顿饭,还要被辞退,这换谁都咽不下这口气。 后来这件事发酵后,当地人社部门也介入调查了,涉事的臭豆腐店老板也发布了致歉声明,承认自己管理不当,和女子的父亲达成了和解,妥善处理了工资和赔偿的问题,女子也表示谅解,还把一部分赔款捐给了公益,也算给这件事一个圆满的结局。 这件事也给所有老板提了个醒,不管开多大的店,都要遵守劳动法,不能随意克扣员工工资、不给加班费,更不能随便辞退员工,员工也是人,也有自己的情感和需求,多一点人情味,多尊重员工,员工才能好好干活,店铺才能长久经营。 现在很多打工人,尤其是中老年人,出来打工不容易,不懂劳动法,遇到老板克扣工资、无故辞退,就只能自认倒霉,其实这是不对的,咱们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只要勇敢站出来维权,就能拿到自己应得的东西。 就像这件事里的女子,为了父亲勇敢维权,最终得到了合理的解决,也让更多人知道,老板再强势,也不能违法,员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 这件事之所以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就是因为大家都看不惯老板的尖酸刻薄,也心疼打工人的不容易,希望通过这件事,能让更多老板重视员工的权益,也让更多打工人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受委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