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涉及民事合同关系、诉讼时效以及信任关系的法律认定,值得深入分析。 案件核心: 2017年,雷某将11.5万元存入儿媳周某手中,并出具《保管条》,约定利息由存款银行支付,利息送给雷某作为零花。雷某去世后,婆婆徐某作为继承人主张返还本金和利息,但周某以诉讼时效过了、没有明确存款期限、部分款项已取走等理由抗辩,法院最终支持了婆婆的诉求。 法律要点: 合同关系成立: 周某出具的《保管条》明确了存款的金额和偿还义务,属保管合同。法院认定其合法有效,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普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 周某的抗辩理由是时间过久,未经确认的“笔记”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其主张。法院认为,因没有明确约定存款期限,法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应从公公去世之日计算。 证据问题: 以单方书写的“笔记”为证据不足以证明款项的具体用途和金额。 缺乏雷某的签字确认或银行存款证明,法院不予采信。 利息计算: 利息按照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例:1.5%)计算,自2017年起,直至判决执行。 继承权认定: 雷某的法定继承人放弃相关权益,婆婆作为唯一继承人享有全部权利。 案件意义: 明确了保存、保管合同的法律效力和被继承人的权益保护。 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单方笔记不足以取代正式银行存款证明。 提醒当事人在信任关系中,建立明确的约定,避免后续争议。 以合理的利率计算存款利息,体现公平原则。 律师建议: 存款或保管协议应尽量采用书面正式合同,并明确存款期限、利率等内容。 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不应过久拖延,以免丧失诉讼时效。 继承人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避免因为证据不足而难以维权。 总结: 本案体现了法律对信任关系的保护,也提醒我们在涉及财产保管、继承等敏感事项时,要注意法律程序和证据的完整性。司法判决体现了注重证据和法律规定的原则,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 如果您对本案有更多问题或需要具体法律咨询,建议联系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分析。 有疑问欢迎留言!民事证据规则 民法典合同效力 合同履行通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