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婚姻文化》
↘️婚姻观念
①重门第②重功利③信年命④贞洁观较为开明
↘️婚姻类型
①聘娶婚
②和亲婚
③重亲婚(出现原因有三¹古代血亲群婚的遗风²门第观念的渐兴³客观环境所致,有些穷乡僻壤处于难以接触外界)
④收继婚
⑤族际婚
⑥教内婚
⑦冥 h(为死 人 议 亲,主要是在世亲人骨肉情深,以求得痛苦的心灵有所寄托。又称冥 契、冥 配、幽 婚、鬼 婚、配 骨等,俗称“嫁 死 人”者,有两种情况 ¹:男女双方夭折,未婚而亡,在世的双方家长按一定的礼仪程序使二人在名义上结为夫妻,迁葬共穴 ²:生前有聘约或已为成年者未及完婚而亡,通过一定的仪式,迎杦合葬)
↘️闹洞房
饮合卺酒后:①去扇②去襆头③去帽惑④除花⑤脱衣⑥梳头合髻⑦系指头
↘️婚姻制度
■一夫一妻:从籍帐来看,绝大多数家庭行一夫一妻制
■一夫多妻:由于夫 权思想作祟,视女子为 娱 乐 玩 弄之物;另一方面是孕育子嗣观念的反映,“多子多福”,故广妻妾之奉,以繁衍后代①媵嫁制②妻妾制
敦煌较为特殊的是多嫡现象,此外还贱妾、小妇、小妻、外妻
↘️婚姻年龄
■历代婚龄情况
周秦之世:男三十、女二十
汉魏之际:女子十五至三十,不嫁五算(汉惠帝)
西晋:女子十七不嫁当地官吏配之(晋武帝九年)
南北朝:十四以上二十以下未嫁,实现集中婚配,对违令的家长处以死刑(北齐武平七年)、男十五女十三(北周建德三年)
唐代:男二十女十五(贞观元年)、男十五女十三(开元二十二年)
宋代:男十六至三十,女十四至二十。不作硬性规定,该制沿行至清末
■敦煌婚龄
西魏:女子十二即可出嫁,比官方规定早一年,最早育龄十五
唐朝:战争原因导致大批三十以上女子未嫁
归义军时期:男二十女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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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本书发现,敦煌的婚姻文化有以下特点①是对六礼的沿袭与变异 ②经过民族文化的融合 ③受佛教的思想影响,尤其是放生奠雁、《咒愿文》提出的“同修十善”等内容
本书通过敦煌遗书和壁画不仅整理了敦煌的婚姻习俗,很多地方也对中原习俗的进行对比,还对一些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例如离婚、收养孩子,甚至收养孩子的坏结果都有提及,《放妻书》的内容也值得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