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对,老婆孩子在国外者,应该一律退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家先不清理出这些人,就无法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卢麒元的观点其实说到了大家的心坎里,那些配偶子女都定居海外的人员,确实不该留在国家机关关键岗位任职。 这道底线要是守不住,国家与人民的切身利益就很难得到坚实保障,毕竟手握公权力者心若不在本土,履职时难免掺杂私心杂念。 可能有人觉得这话太绝对,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裸官群体向来是腐败高发人群,很多贪腐分子都走着家属移居、转移资产、伺机外逃的固定路子,一步步掏空国家财富,最终损害的还是普通百姓的根本利益,这样的教训实在太过深刻且频繁。 其实国家早有针对性规定,并非毫无约束的放任状态,2010年就出台相关暂行规定,明确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更是规范重点,事业单位等也需参照执行,筑牢制度第一道防线。 广东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就是典型反面教材,他伪造身份帮妻子快速移居香港,跻身裸官后大肆敛财,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近亿港币资产,最终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无期徒刑,落得身败名裂的凄惨下场。 这类案件暴露出,裸官没了家庭后顾之忧,贪腐时会更加肆无忌惮,而虚假申报、监管漏洞等问题,又给他们的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也是对这类人员严格限制公职任职的核心原因。 全国曾开展过副处级以上裸官专项清理工作,共有3200余名干部报告家属移居情况,近千名相关干部因家属不愿放弃移居被调整岗位,并用实际行动筑牢权力监督防线,回应群众对清正廉洁的期待。 但值得一提的是,规定也留有余地并非一刀切,经组织批准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特需高级科技人才等不适用相关限制,既守住底线又保障人才引进,又平衡了监管与发展的双重需求。 公职岗位承载着公共信任,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必须把根扎在本土、心放在为民服务上,若家属都已移居海外,自身立场容易动摇,甚至可能为海外利益牺牲国家利益,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执掌公权。 治理裸官不能只靠一时清理,更要实现常态化监管,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让瞒报漏报者无处遁形,从制度上斩断裸官贪腐外逃链条,守住国家和人民的财富防线。 要明白权力与责任相伴相生,执掌公权者必须守住忠诚底线,家属定居海外并非过错,但既然选择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就该做出取舍,只有心无旁骛扎根本土者,才配执掌公权守护公共利益。 说到底,对“裸官”的任职限制,本质上是对权力的敬畏、对人民的负责,这不是剥夺权利,而是为公共利益筑牢防火墙,让每一份公权力都能干干净净为百姓办事,这才是根本初衷。 权威信源: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佐证2010年暂行规定核心内容、适用范围及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规范重点;2. 人民网《向“裸官”开刀维护制度刚性》—— 佐证全国副处级以上“裸官”清理工作数据(3200余名报告、近千名调整岗位)及治理常态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