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上老说卖淫嫖娼抓得严,罚款拘留还通知家属。可那些有钱有势的男人,租房给女人

水中摸鱼 2026-01-12 17:16:59

现在网上老说卖淫嫖娼抓得严,罚款拘留还通知家属。可那些有钱有势的男人,租房给女人、每月打钱、长期同居,有的还生了孩子,这叫啥?没人说这是嫖娼,反而有人说他“有魅力”“真本事”。 这话听着就让人窝火,偏偏现实里到处都是这样的事儿。上个月邻村老张的儿子小勇,刚满二十岁,在城里打工的时候没经住诱惑,跟人发生了一次有偿性交易,转头就被逮了个正着。 五千块罚款一分没少交,拘留所里待了十五天,派出所的电话直接打到了村委会,全村人都知道了这件丑事。 小勇他妈跑到我家哭诉,说儿子出来后不敢出门,走在路上总觉得有人在背后戳脊梁骨,原先说好了的媳妇也黄了,姑娘家爹妈直接放话,说这种“犯了作风错”的人,绝对不能嫁。小勇后来索性跟着同乡去了外地,过年都没敢回来。 同样是男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换到城里的王总身上,味道就全变了。王总做建材生意,身家几千万,四十多岁了,家里有老婆孩子,外头却养着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大学生。 他在市中心给姑娘租了套精装修的两居室,每月按时打两万块生活费,逢年过节还送名牌包包首饰。姑娘给他生了个儿子,他干脆在郊区买了套别墅,把母子俩安置在那里。 圈子里的人提起这事,没人说他道德败坏,反而有人拍着他的肩膀调侃,说他有本事,有魅力,能让小姑娘心甘情愿跟着。 有次我跟表哥去参加一个饭局,王总带着那个姑娘和孩子去了,同桌的人纷纷举杯,说他好福气,事业家庭双丰收。没人提“包养”两个字,都心照不宣地把这事说成是“情感缘分”。 有人说,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卖淫嫖娼是临时性的交易,而王总这种是长期的“供养关系”。可掰开了揉碎了看,本质上不都是用钱换取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吗?法律规定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因为它扰乱社会风气,传播疾病,还可能滋生其他犯罪。 可那些长期包养的行为,就不扰乱家庭和睦了?就不违背公序良俗了?说到底,不是行为本身有什么不同,是做这些事的人身份不一样。 小勇是个穷打工的,没权没势,出了事只能认栽,接受法律的惩罚和社会的唾弃。 王总有钱有势,他能把这种见不得光的关系包装得光鲜亮丽,能用金钱堵住悠悠众口,甚至让一些人觉得,这是他能力的体现。 更让人觉得心寒的是,这种双标还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很多人的价值观。村里的年轻人聚在一起聊天,有人就说,等以后赚了大钱,也要像王总那样,过过潇洒日子。 没人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这是奋斗的目标。前阵子社区里搞普法讲座,律师提到包养行为的时候,只说它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属于道德范畴,很难追究法律责任。 台下有人提问,说那为什么小勇那样的就要被罚款拘留。律师沉默了半天,只说法律的适用需要结合具体情形,不同行为的定性存在差异。这话等于没说,却把现实的无奈摆得明明白白。 还有更离谱的,去年有个新闻,说某个企业老板包养情人十年,情人拿着他给的钱买了房买了车,后来两人闹掰,情人把他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财产。法院最后判决,老板给情人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情人需要返还一半。 这事被人拿出来讨论的时候,有人说情人贪心不足,有人说老板活该,却很少有人追问,这种长达十年的包养关系,为什么从始至终都没人把它和“嫖娼”两个字联系起来。 是因为时间长了,不正当关系就变成了“事实婚姻”?还是因为老板有钱,就能把违法的边缘行为,硬生生掰成道德问题? 其实法律的初衷,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让所有人都在同一个规则下生活。可现实里,金钱和权力的滤镜,总能把一些不光彩的事情美化。 嫖娼被抓,通知家属,是为了警示当事人,也是为了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可那些包养情人的有钱有势者,他们的行为同样伤害了自己的家庭,同样败坏了社会风气,却能逍遥法外,甚至被人羡慕。这种反差,不仅寒了普通人的心,也让法律的公信力打了折扣。 公平正义不该是因人而异的东西,法律的尺子也不该有两把刻度。无论是街头巷尾的临时交易,还是豪宅里的长期包养,只要是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他人利益的不正当关系,就该被一视同仁地看待。 只有撕掉金钱和权力的滤镜,才能让社会评价回归到是非对错的本源上。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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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52

用户10xxx52

11
2026-01-12 20:33

双标

霍霍

霍霍

4
2026-01-12 20:35

不一样的,包养是多对一,嫖娼是一对多很容易生病的,而且滋生逼良为娼,拐卖妇女等

用户11xxx33 回复 01-12 20:47
呵呵

上善若水 回复 01-12 21:02
本质是一样,都是家外找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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