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男子加入新加坡国籍后,并未主动注销我国国籍,此后,男子多次持新加坡护

昌茂病号显眼包 2026-01-11 14:11:43

广东深圳,一男子加入新加坡国籍后,并未主动注销我国国籍,此后,男子多次持新加坡护照入境,甚至还在国内长期生活、工作。最终,男子的行为还是被发现,最终被处以了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同时也被注销了我国国籍,男子不服将警方告上法院,要求给自己重新恢复我国国籍。 为了保住那个象征“身份特权”的深圳户口,一个已经加入新加坡籍的男子章某,竟然把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这场荒诞的官司背后,撕开的是不少“双重国籍”持有者心存侥幸的隐秘角落:一面手持外国护照在全球享受免签便利,一面利用未注销的中国身份证在国内像个隐形人一样工作、领取高薪,甚至试图把这种违法状态合法化。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章某在法庭上为了讨回中国籍,拿出的证据竟然是自己在国内的“生活痕迹”。他辩称自己从2007年开始就在深圳某公司安稳工作,像普通市民一样考取了驾照、申请了港澳通行证,而且“从未在国内主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这种逻辑看似自洽,实则是对法律常识的公然挑衅他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先后9次以新加坡公民身份申请中国签证,在国境线上留下了累计187次的外国护照出入境记录。这187次通关敲章的瞬间,每一次都是对他自诩“中国公民”身份的打脸,证明他不仅明知,而且完全认可并习惯了自己的外籍身份。 真正让章某陷入绝境的,并非仅仅是这些冰冷的通关数据,而是一纸来自外交层面的铁证。当他还在试图用“没在国内注销户口就不算退籍”来混淆视听时,办案民警直接联系了新加坡驻广州总领事馆进行核查。 调查结果不仅证实他早已取得了新加坡国籍,更关键的是,他在入籍时已经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件,向新加坡当局提交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证明。这就意味着,他在法律上与中国国籍的剥离是彻底且自愿的,根本不存在什么“忘记注销所以还有保留”的灰色地带。 就是这样一个在法律层面已经完全是“外国人”的章某,在现实操作中却把“两头吃”玩得炉火纯青。最讽刺的一幕发生在2018年5月,当时已经持有外国护照的他,竟然利用国内信息系统的滞后性,以“留学归国人员”的光鲜名头,堂而皇之地将户籍迁入了深圳市。 他手里拿着专供外国人短期团聚使用的Q2签证入境,有效期仅仅给到了2020年5月,但他不仅直到7月中旬才想起去办延期,更是在此期间若无其事地在深圳的公司上班拿钱。 这里不得不提到一个让公众意难平却又无可奈何的法律细节。虽然网友们对于这种“身在曹营心在汉”的行为群情激愤,认为其作为外国人在华非法就业获取的工资应当属于“非法所得”予以没收,甚至主张按诈骗罪论处。 但根据目前的《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法律重点在于处罚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的行为本身即罚款和拘留,而对于这类“非法就业期间的工资收入”并未作出没收的明确规定。这使得章某虽然最终面临了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双重套餐”,但在经济层面似乎并没有遭遇那种令其倾家荡产的打击。 直到2020年夏天,他在申请签证延期时露出了马脚。办案人员在审核中敏锐地发现了他尚未注销的深圳户籍,这个隐藏了多年的秘密才被揭开。随后的三年里,是一场漫长的法律拉锯战,直到2023年3月,他的户籍才被正式注销。 他不服气的不仅是罚款,更是试图通过行政诉讼强行“恢复”那个原本就不属于他的中国国籍。法院的判决可谓一针见血:中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并自愿加入外籍即自动丧失中国籍,这是“自动触发”机制,不以个人是否在国内跑腿办注销手续为转移。 他不仅通过欺瞒手段保留国内证件,还在无工作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就业,公安机关对其数罪并罚不仅程序合法,更是对其长期视法律为儿戏的必要惩戒。 如今章某面临的尴尬局面是:如果不接受外籍身份,他就真的成了无国籍的“黑户”;如果想反悔放弃新加坡国籍,他也无法自动恢复中国籍。 这一切都在警示那些在国籍问题上试图“骑墙”的人:并不存在所谓的“既要又要”,当你在入籍宣誓书上签字的那一刻,中国国籍就已随之而去,留下的国内户口不过是一张迟早会失效的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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