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了!黑龙江一男子养了5-6条大型犬,其中包括烈性犬藏獒,每天在小区里遛狗都不拴绳。其他居民很害怕,大人出门要绕路甚至开车,小孩不敢下楼玩。 (黑龙江一个小区里的居民,日子过得是提心吊胆。 有位男邻居,每天傍晚的“遛狗”场面那叫一个壮观——领着五六条大型犬,浩浩荡荡地在小区里走,里头还混着一只看着就让人腿软的烈性犬藏獒。关键是什么?所有的狗,一根牵引绳都没有,全在那儿自由活动。 这情况可不是一天两天了。 据说这位邻居这么养狗、这么遛狗已经好几年,从一开始就没守过拴绳的规矩。 小区里的其他居民算是倒了大霉:大人下班回家,看着“狗队”过来了,得赶紧绕远路,有时候甚至宁愿开车在小区里穿行一小段,就为了躲开它们。 最可怜的是孩子们,本来该在楼下嬉闹玩耍的年纪,现在被吓得根本不敢下楼,整个小区的公共空间,好像成了他家的私人遛狗场。 有居民受不了,报过警,也找过物业。但听说狗主人态度比较强硬,问题反映了好几次,愣是没解决掉。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知情的邻居透露,这位狗主人每年都会因为自家的狗咬伤人,赔出去不少钱。可赔归赔,遛狗的时候,绳子还是不见影儿。合着在他眼里,赔钱就等于把事情了了,该咋样还咋样。 现在,小区居民们把希望寄托在了一条新规上。从2026年1月1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 里面白纸黑字写着: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或者遛狗不拴绳导致伤了人,情况严重的,最高可以处10天拘留和1000块钱罚款。居民们就盼着,这次动真格的法律,能把小区里这根“老钉子”给拔了。 有人去问了社区,社区工作人员说还没掌握这个具体情况,但表示会去核实。如果情况属实,会去做宣传劝告工作,同时也建议居民,遇到这种事,该报警就报警,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就纳闷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明明自己的狗都咬过人,赔过钱,证明存在实实在在的风险,怎么还能若无其事地继续不拴绳遛狗呢? 是不是觉得,只要赔得起钱,就拥有了“放任自由”的特权?在他眼里,可能觉得邻居们的恐惧、孩子们被剥夺的玩耍空间,都抵不过他“遛狗自由”的畅快。这种心态,说轻了是自私,说重了,就是对他人安全和公共秩序的无视。 养狗是个人的权利和爱好,但行使这个权利的前提,是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比如安全行走的权利,安静居住的权利。 一根牵引绳,牵住的不仅仅是狗,更是一个人的公德心和法律意识。我们期待新规能成为一柄利剑,斩断这些长期存在的顽疾,真正“还小区居民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你们在小区里有遇到过这种特别让人头疼的养狗邻居吗?



逆戟
每天在楼上用弹弓偷袭狗,狗每次挨打后身边都只有它主人,久了狗会不会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