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气人了!江苏一女子在回老家奔丧的高铁上,收到人事消息:假不批了,要么自己离职,要么等开除。 江苏一女子是一家公司的文员,奶奶去世,她向经理和人事请了5天事假,对方同意后她才买票上车。 结果路上接到变卦通知,总公司法人不批假,并称只有自动离职才能回家。女子在高铁上哭着沟通,说丧事办完再协商,但人事未松口。 女子后来才知道,法人认为她上班“摸鱼”,想借机无成本让她走。 但她否认摸鱼,并提到分公司连监控和Wi-Fi都没有,何来证据?她还透露,法人曾想让她从文员转销售,她没同意,这次奔丧成了催她走的契机。 回家后,她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要求结工资和赔偿,公司迟迟不回应。 拖到8月底只发了工资,没赔钱。她还提到,工作一年多公司没缴社保,当初入职时没意识到这违法。目前她已申请劳动仲裁,2026年1月底开庭。 公司法人接受采访时,称女子是“害群之马”,坚称开除是因为她上班摸鱼,并反问:“谁规定她奶奶去世有丧假?”至于社保等问题,他称“入职时都谈好了”,并表示“法庭上见”。 真是太气人了,奔丧是人之常情,高铁都坐上了,假说撤就撤,还逼人离职,这操作太恶心人了。 老人去世,哪怕不是直系亲属,很多单位也会给点人性化处理,这公司倒好,直接拿来当开除的借口。 法人那句“谁规定奶奶去世有丧假”,听着刺耳但反映了一个现实:法律确实没规定祖父母丧假是必须的,很多靠的是单位自主规定或人情。 但这就能理直气壮不准假、甚至逼人走吗?工作上如果有问题,可以按流程处理,何必非挑人家办丧事的时候发难?这摆明了是欺负人。 女子提到没缴社保,这倒是板上钉钉的违法。很多小公司确实爱用“入职时说好了”来搪塞,但规定就是规定,不是双方说好就能绕过法律的。她这次仲裁,不光是为自己讨赔偿,也是给类似公司提个醒:别总想着省成本,员工该有的权益,躲不掉。 想问问大家:如果你遇到这种请假途中被撤回,还逼离职的情况,你会怎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