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女子小雪3岁时父母离婚,此后近25年未见过母亲,如今却被母亲告上法庭,

梅姐说法 2025-12-30 13:52:30

广东广州,女子小雪3岁时父母离婚,此后近25年未见过母亲,如今却被母亲告上法庭,要求她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每周通一次电话、每月探望一次,小雪很懵,称母亲没尽抚养义务,自己才55岁未达老年标准,还有退休金,而自己失业还要照顾患病家人,拒绝赡养。双方对簿公堂,法院最终这样判! (来源:裁判文书网、广州中院) 女子小雪失业在家,父亲患病卧床,奶奶也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全压在她瘦弱的肩上。 这天,小雪正忙着给父亲熬药,突然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她一脸茫然地打开,看到内容后,整个人都懵了。原来是她近25年没见面的母亲麦某,把她告上了法庭。 麦某在起诉状里要求小雪每月给她2000元赡养费,还要求小雪每周跟她通一次电话,每月探望她一次。小雪看着这些要求,心里委屈的很。 小雪3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从那以后,她几乎就没再见过母亲。在她成长的记忆里,母亲就像一个模糊的影子,没有陪伴过她一天,没有给过她一丝温暖。她一直跟着父亲生活,是父亲含辛茹苦把她拉扯大。 小雪觉得,母亲根本没尽到抚养自己的义务,现在却突然跳出来要求自己赡养她,这太不合理了。而且,母亲才55岁,还没到老年标准,还有退休金,怎么就需要自己赡养了呢?自己现在连工作都没有,还要照顾患病的父亲和奶奶,生活都成问题,哪还有能力和精力去满足母亲这些要求。 麦某称当年离婚后,自己想见女儿,却一直被各种阻拦。这么多年,她心里也一直惦记着女儿。如今身体也不好,又没有自己的房产,每个月的退休金根本不够维持生活,所以才无奈起诉女儿,希望女儿能尽点赡养义务。 有人说:母亲没养过孩子,孩子确实没义务养她,这母亲太不应该了。 也有人说:不管怎么说,那也是生她养她的母亲,现在母亲有困难,孩子还是应该帮一把。 对于这两种观点,其实都有一定的道理。从情感上来说,小雪从小缺失母爱,对母亲有怨恨是可以理解的。母亲在她最需要陪伴的时候缺席,现在突然要求赡养,换做谁可能都难以接受。 但从法律和道德层面讲,赡养父母是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不能推卸的。就算母亲当年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也不能成为子女拒绝赡养的理由。 小雪母亲这么多年没管过她,现在还有脸要赡养费,这合理吗? 从法律层面来说,这还真不是完全没道理。子女在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情况下,是否有赡养义务。 小雪的立场很明确,母亲没养她,她就不该赡养。而麦某则称当年离婚后被阻止见女儿,如今生活困难无房产,退休金不够用,生活困难,所以需要女儿赡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里要注意,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就算父母没抚养子女,子女也不能直接拒绝赡养。不过要是父母未满60岁,但缺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子女也得给赡养费。 小雪母亲麦某的情况符合要求吗? 麦某说自己生活困难,而且无房产,退休金不够用,生活确实困难。虽然她没抚养小雪,但从法律上,小雪还是有赡养的义务。不过这赡养费给多少,就得综合考虑双方情况了。 法院认为:小雪目前失业,还要照顾患病家人,经济和生活压力确实很大;而麦某身体不好,生活困难,确实需要一定的帮助。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小雪每月支付给麦某200元赡养费,并且每月探望麦某一次。 小雪对这个判决结果很不满意,她觉得自己实在没有能力支付这200元,也不想每个月去探望母亲。 于是,她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再次审理,认为一审判决综合考虑了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结果合理合法,最终维持了原判。 这个判决结果出来后,小雪心里还是有些抵触,但她也知道,这是法律的判决,自己必须遵守。 麦某虽然觉得200元赡养费有点少,但至少女儿每个月会来看她一次,心里也稍微得到了一些安慰。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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