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耳曼赢学给台北动物园普法:熊猫属于野生动物仅属于中国国家所

寒霜傲雪 2025-12-26 13:03:57

日耳曼赢学 给台北动物园普法:熊猫属于野生动物仅属于中国国家所有,它不存在所有权的转移,所以无论通过任何方式转移熊猫都不存在所有权的转移。根据CITES公约,熊猫已经被定义为“最高危/最严格保护”物种,切断了商业买卖的合法性,只保留了“科研合作”的出口。具体影响如下: ➡️双重许可: 任何大熊猫的跨境转移,必须同时获得出口国(中国)和进口国的CITES管理机构的双重许可。➡️非商业证明: 进口国必须证明此次引进不是为了商业目的,而是为了科学、保护或教育。➡️否决权: 如果中国(出口国)认为此次转移可能威胁大熊猫的生存或不符合保护原则,有权单方面拒绝发放许可证。🇯🇵如果公然撕毁国际公约关于熊猫转移的许可证制度、将成为国际失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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