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年轻时的莫言跟邻村一个姑娘表白,姑娘不屑的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莫言没有放弃,请媒人去提亲,姑娘让媒人给莫言带了一句话,直接影响了他一生 那时候的莫言还不叫莫言,叫管谟业,是山东高密东北乡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农村小子。家里穷得连顿饱饭都吃不上,他穿着打满补丁的粗布衣裳,脸和手常年沾着泥土,唯一的爱好就是躲在草垛里看从邻居家借来的旧书。他喜欢那个姑娘很久了,姑娘长得俏,皮肤白净,说话声音脆生生的,是十里八乡都公认的好看。他鼓足了这辈子最大的勇气,在村口的老槐树下拦住人家,结结巴巴说完心里话,换来的却是一句戳心窝子的嘲讽。 他没觉得丢人,只觉得是自己配不上人家。回家琢磨了好几天,揣着家里仅有的几个鸡蛋,托了村里最能说会道的王媒婆上门。他在家等消息的时候,手心全是汗,心里一遍遍盘算,要是姑娘点头,他就去邻村的砖瓦窑搬砖,攒钱给她买好看的红头绳。王媒婆回来的时候,脸上没什么表情,只说姑娘托她带句话。他凑上去听,那句话轻飘飘的,却像一块石头砸在他心上。姑娘说:“他一个连自己都养活不起的穷小子,还想娶媳妇?有那功夫,不如多认几个字,别一辈子窝在地里刨食。” 这话比“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更扎心,却也像一道惊雷,劈开了他混沌的日子。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姑娘的话在耳边响了一夜。他想,是啊,自己没家世没钱财,再不学点东西,真就得一辈子待在这片土地上,过着一眼望到头的穷日子。从那天起,他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读书上。白天跟着父母下地干活,累得腰都直不起来,晚上就点着煤油灯,在昏暗的光线下啃那些借来的书。没有书的时候,他就听村里的老人讲古,讲高密东北乡的狐仙鬼怪,讲那些爱恨情仇的故事,那些故事都被他记在心里,成了后来写作的素材。 村里人都笑话他,说一个泥腿子还想装文化人,瞎折腾。他不理会,依旧雷打不动地读书、记笔记。煤油灯熏黑了他的鼻孔,也照亮了他心里的路。后来,村里推荐知青去当兵,他抓住了这个机会,穿上了军装。在部队里,他没放下书本,训练结束后,别人都在休息,他就躲在营房的角落里写东西。他写家乡的红高粱,写那些在土地上挣扎求生的人们,写自己年轻时的那段心事。他把自己的经历和感悟都融进文字里,那些文字带着泥土的腥气,带着高粱酒的醇厚,也带着他对生活最真切的理解。 1981年,他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笔名就叫莫言,取“不要说话”的意思,大概是想把所有的话都写进文字里。再后来,他的作品越来越多,《红高粱家族》《檀香刑》《蛙》一部部问世,他成了家喻户晓的作家,还拿到了诺贝尔文学奖。站在领奖台上的那一刻,他想起的不是鲜花和掌声,而是当年村口老槐树下的那个姑娘,想起了那句戳痛他也点醒他的话。他知道,没有那句话,他可能还是那个在地里刨食的穷小子,一辈子都走不出高密东北乡。 有时候,一句嘲讽的话能摧毁一个人,也能成就一个人。关键在于,你是被它打倒,还是踩着它往上走。莫言把别人的轻视当成了前进的动力,把那些难熬的日子熬成了笔下的锦绣文章。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人生没有绝境,只要心里有光,再暗的路也能走通。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