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年轻时的莫言跟邻村一个姑娘表白,姑娘不屑的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莫言没有放弃,请媒人去提亲,姑娘让媒人给莫言带了一句话,直接影响了他一生! 那年莫言刚满18岁,还是山东高密东北乡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家小子,皮肤黝黑,身材单薄,跟着乡亲们在地里刨食,唯一的爱好就是抱着借来的书躲在草垛旁啃读。 邻村的姑娘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俊,不仅模样周正,还读过高中,是村里少有的文化人,身边从不缺追求者。莫言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公社的文艺汇演上,姑娘站在台上唱《东方红》,声音清亮,眉眼带笑,一下子就住进了他心里。 鼓足勇气表白那天,莫言特意换上了过年才舍得穿的蓝布褂子,手里攥着一把自己攒了半个月鸡蛋换的水果糖,紧张得手心冒汗。可姑娘听完他结结巴巴的表白,嘴角一撇,吐出那句伤人的话,转身就走,水果糖撒了一地,像他碎掉的自尊心。 村里人听说这事儿,都跟着起哄,说他自不量力,这话像针一样扎在莫言心上,可他心里就是放不下那个姑娘,总觉得只要自己做点成绩出来,就能让她刮目相看。 他托了村里最会说媒的王大娘去提亲,还把自己攒了半年的工分换成布票,想作为聘礼。王大娘去了半天,回来时脸色有些为难,递给莫言一张揉皱的纸条,说是姑娘让带的话。 莫言急忙展开,上面只有一行清秀的字迹:“你要是能写出像《封神演义》那样的书,我就考虑你。” 旁边还附着王大娘转述的姑娘原话:“别总想着儿女情长,有本事就做出点让人看得起的事,别一辈子困在地里。” 这话像一记重锤,敲醒了莫言。他知道姑娘大概率是在委婉拒绝,可那句“做出点让人看得起的事”,却深深刻进了他的心里。他想起自己从小就爱听村里老人讲鬼怪神仙、民间故事,想起为了借一本《封神演义》,天天去泥匠家帮忙挑水劈柴,只为能多看几页。那些藏在心底的文字种子,被这句话彻底唤醒了。 从那天起,莫言像变了个人。白天在地里干活,累得腰都直不起来,晚上就点着煤油灯,趴在炕桌上写字。没有纸,他就把烟盒纸、作业本背面都利用起来;没有墨水,就买最便宜的墨汁,省着用,常常写得手指发黑。 村里人嘲笑他不务正业,说他想当作家是痴人说梦,就连家里人也劝他踏实种地,别瞎折腾。可莫言不管这些,他把所有的委屈和不甘,都融进了文字里,写家乡的红高粱,写村里的奇人异事,写自己的喜怒哀乐。 有一次,他写的短文被公社的小报刊登了,拿到那张小报时,莫言激动得睡不着觉,他把报纸揣在怀里,像揣着宝贝一样,跑到姑娘家附近,想跟她分享,却终究没敢上前。他知道,自己离“写出《封神演义》那样的书”还太远,必须更加努力。 后来,莫言参军入伍,在部队里依然没有放弃写作,训练之余,别人休息他就写作,把对家乡的思念、对生活的感悟,都倾注在笔端。 岁月流转,莫言的文字越写越成熟,从地方小报到全国知名刊物,再到后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中国首位获此殊荣的作家。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被人嘲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农家小子,可他始终记得姑娘那句带刺的话。多年后,有人问起他写作的初衷,莫言笑着说:“当年一个姑娘的拒绝,给了我最直接的动力,她让我明白,人活着就得有追求,就得做出点样子来,不能让人看轻。” 他后来再也没见过那位姑娘,听说她嫁了个当地的干部,日子过得平淡安稳。莫言不恨她,反而感激她。如果没有那句“激将法”,或许他这辈子就只是个普通的农民,永远不会拿起笔,不会写出那些打动人心的故事。那些曾经的嘲讽和拒绝,最终都变成了他前进路上的动力,推着他一步步走向更高的舞台。 人生路上的挫折和拒绝,有时并非坏事。它们像一把磨刀石,能磨掉人的惰性和怯懦,让人变得更加强大和坚定。莫言用一生证明,所谓的“癞蛤蟆”,只要有梦想、肯坚持,也能飞向属于自己的天空,甚至比“天鹅”飞得更高、更远。莫言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