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立刚:“那些动不动谈与国际接轨的,其实质就是叛国。”他点名北大法学院“公布境外资金的规模和去向”。 这话一出口,整个学术圈炸了锅。 有人骂他偏激,有人说他不懂“学术自由”,可当你扒开北大法学院那个“人权项目”的底裤,就会发现:这哪是偏激,分明是把藏在阴影里的猫腻,狠狠晒在了太阳底下。 项立刚不是随口乱喷,他明确点名要求北大法学院公开一个项目的境外资金规模和去向,这个项目就是北大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和瑞典高校合作的中瑞人权法硕士联合培养项目。这个项目从2004年就启动了,这么多年来,所有经费全是瑞典方面提供的,一分钱都没花纳税人的钱,可这“免费的午餐”背后,藏着不少让人看不懂的地方。 根据公开信息,瑞典给这个项目的资金来源很明确,主要是瑞典外交部下属的官方援助机构瑞典国际开发合作署,还有瑞典研究所。这些机构可不是单纯做慈善的,本身就带有明显的价值观输出目的。这么多年下来,按每年培养20到30名学生、人均成本15到20万元算,二十年累计下来,瑞典给的资助早就达到了数千万元人民币。这么大一笔外国资金流入国内顶尖高校的法学研究项目,既没在北大官网公开过明细,也没在教育部的涉外办学平台报备过,普通公众根本不知道这些钱具体花在了哪里。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个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项目的课程设计主要由瑞典隆德大学的机构主导,开设的课程全是《少数群体权利保护》《国际刑事法院机制》这类偏西方话语体系的内容,大量引用欧盟和联合国特别报告员的观点,却很少结合中国的法治实际。教学主要用英文,考核标准还要经过瑞方审核,慢慢就形成了学术上的“依附关系”,学生学的更多是西方的理论,反而弱化了对本土法律体系的理解。 学生的实习安排更让人担心。项目会定向安排学生去欧洲的一些机构实习,其中就包括被中方认定有政治倾向的组织。比如前线卫士这个组织,曾经给被中国司法机关处理过的人颁发所谓“人权奖”;还有亚洲人权委员会,多次发布过涉华的不实人权报告。这些实习机构本身就对中国有偏见,学生在这样的环境里实习,很容易受到错误导向影响。更关键的是,部分毕业生还会通过瑞方的关系网,进入和西方政府关系密切的人权机构工作,形成了“外国出钱培养、毕业生为外国相关机构发声”的闭环。 面对这些情况,项立刚要求公开资金明细一点都不过分。我国早就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明确要求重大境外资金使用要接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国外也有类似规定,美国的FARA法案要求高校披露境外的政治性资助,澳大利亚更是规定境外资金关联的行为要14日内登记,违规就要受处罚。北大法学院作为国内顶尖的法学教育机构,更应该遵守这些规定,可面对质疑,他们只回应“属学术合作,无强制公开义务”,回避了资金合规性的核心问题。 学术圈有人说项立刚不懂“学术自由”,可学术自由从来不是资金来源的“遮羞布”。国际学术合作本身是好事,能促进交流进步,但合作的前提是不损害国家利益,资金来源和使用必须公开透明。北大这个项目拿了外国数千万的资助,课程、考核、实习都受对方主导,甚至毕业生去向都和外国机构挂钩,这已经不是单纯的学术合作了。 项立刚的核心诉求很明确,就是要求涉及意识形态的社科项目,接受外国资金必须公开、受监管。这不是反对国际接轨,而是反对打着“接轨”的幌子,让境外势力通过资金影响中国的学术和法律体系。咱们普通人都知道,拿了别人的钱就要受别人牵制,更何况是涉及国家法治和价值观的研究项目,外国资金的每一笔去向都该让公众看清楚。 现在越来越多人意识到,学术研究尤其是社会科学研究,不能脱离国家实际,更不能成为境外势力渗透的渠道。北大法学院的这个项目,运行了二十年却不公开资金明细,本身就不符合规定。项立刚的喊话,其实是提醒大家关注境外资金介入学术领域的风险,这不是偏激,而是对国家利益的维护。 学术自由不能凌驾于国家安全之上,国际合作也不能成为资金不透明的借口。希望北大法学院能主动公开这个项目的境外资金规模、来源和具体去向,还有学生培养、实习安排的详细情况,接受公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让学术合作真正服务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不是成为少数人搞特殊的“秘密项目”。项立刚说的没错,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事,容不得半点含糊,资金公开透明就是最基本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