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沈阳妇女黄淑珍带着3斤黄金来银行兑换。工作人员一眼就看出来她拿来的是

风中感受的历史温暖 2025-12-20 07:47:44

1980年,沈阳妇女黄淑珍带着3斤黄金来银行兑换。工作人员一眼就看出来她拿来的是纯度很高的工业黄金,立即就引起了警惕。 那天的沈阳,天冷得连哈气都成白雾。黄淑珍穿着一件半旧的棉袄,手里紧紧攥着布包,走进了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分行的一家网点。柜台后的工作人员李凤英,干了十几年出纳,对各类金器的成色、形态非常熟悉。 黄淑珍把包打开,里面是三块黄澄澄的金属,形状不规则,但光泽和质地一眼就能看出不是首饰金,而是冶炼级别的工业黄金,纯度至少在99%以上。这种情况极少见——寻常百姓家不可能有这么多工业黄金,更不会无缘无故拿来换钱。李凤英心里立刻拉响了警报。 按规定,银行对大额黄金兑换必须核实来源,尤其是非首饰形态的黄金,容易牵涉到非法倒卖、走私或盗窃。李凤英稳住情绪,一边慢条斯理地办理手续,一边找机会询问黄金的来路。黄淑珍的解释是,这是她丈夫多年前在工厂工作时攒下的“边角料”,一直收在家里,现在家里急用钱,就想换成现金。可李凤英发现,黄淑珍对黄金的具体出处、加工过程说得很含糊,提到工厂名称时吞吞吐吐,眼神还不时飘向门口,像是在防备什么。 办业务的空隙,李凤英悄悄通知了银行的保卫科。保卫科到场后,没有直接揭穿,而是以“需要检验成色和称重”为由,把黄金暂时封存,让黄淑珍留下等候。黄淑珍一听要扣下黄金,情绪明显激动,说这是她家的私产,银行无权扣留。可工作人员的态度很坚决——在没有查清来源前,不能办理兑换。 事情很快传到公安经侦部门。民警到场后,再次询问黄淑珍黄金的来源细节,她依然坚持说是丈夫留下的工业废料。但警方调查发现,她丈夫张某早在1978年就因贪污罪被判刑,涉案金额巨大,而且案发前在一家冶金厂担任技术员,有条件接触高纯度黄金原料。进一步核查发现,张某在羁押期间曾有人举报,说他曾把厂里的工业黄金私自带回家,数量不小,只是当时没查实。 审讯中,黄淑珍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她承认,黄金确实是丈夫从厂里拿出来的,原本打算分批变卖,避免引人注意,这次因为家里急需用钱,才一次性拿到银行。她还透露,丈夫出事之后,她一直把黄金藏在老房子的墙缝里,不敢动用,直到生活压力大得撑不下去才拿出来兑换。 这起案件在当时引起不小的震动。工业黄金属于国家管控物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买卖、持有或兑换,因为它的流向可能涉及军工、精密制造等关键领域。黄淑珍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和倒卖国家管制物品罪。最终,法院依据她的认罪态度和涉案金额,给予了相应的刑事处罚,那三斤黄金也被依法没收。 故事背后,是那个年代特殊的经济环境与法治意识。改革开放初期,市场流通的黄金受到严格管理,工业用黄金更是敏感物资,任何异常流动都会被监管部门盯上。银行一线员工的职业敏感和经验,在防范这类案件中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如果没有李凤英的警觉和按规操作,这批黄金很可能就通过兑换流入市场,后续追查会更困难。 它也让人看到,在诱惑与压力面前,不同人会作出不同选择。黄淑珍不是天生的罪犯,她和丈夫原本有安稳的生活,却因贪念和侥幸心理,把国家管控的物资当成私产,最终付出代价。而那位银行职员,用冷静和专业阻止了一次可能的违法交易,守住了制度的关口。 这起发生在1980年的小事,今天看来依旧有现实意义——面对不寻常的交易,多一分警惕,就多一分守护;面对诱惑,守住底线,才不至于走上无法回头的路。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0 阅读:83

评论列表

黑土地

黑土地

2
2025-12-20 08:34

为什么不直接打制成手镯😢

风中感受的历史温暖

风中感受的历史温暖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