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女子带孩子女隔壁小区玩秋千,不下心摔伤3根手指头,去找物业赔偿,物业说:“你们不是我们小区的业主,自己来玩摔伤了,怎么能要求我们赔偿?怎么证明是在我们这摔的?”女子老公:“不是你们小区业主就不能来玩吗?” 魏先生下夜班回到家,一进门就吓了一跳,妻子的三根手指肿得老高,还透着青紫色,看着就疼。细问之下才知道,不是什么工作上的意外,是带女儿去隔壁小区玩秋千摔的。 原来魏先生他们住的小区挺老旧,连个像样的游乐设施都没有,就是块光秃秃的空地。 妻子看着女儿总念叨想玩秋千,心疼孩子,就领着她去了一墙之隔的隔壁小区。那边的公共区域有两个秋千,母女俩各占一个,本来挺温馨的,没成想玩着玩着,秋千抓握处的卡扣好像松了,妻子一下子被惯性甩了出去,手指重重砸在地上,当时就疼得直咧嘴。 第二天赶紧送医院检查,结果出来更是让人揪心,手指骨折了,得固定治疗,后续还得养好久。家里的活儿、照顾孩子的事,一下子都堆在了魏先生身上。他又心疼又生气,特意去隔壁小区的秋千那看了看,觉得肯定是设施维护不当,卡扣松动才导致的意外,于是就找了隔壁小区的物业,想讨个说法。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物业的态度冷淡得很,一句话就把他怼了回来:“你们又不是我们小区的业主,凭什么要求我们赔偿?” 魏先生当时就愣住了,还没等他反驳,物业负责人又补了两句,更是让他火冒三丈:“你怎么证明人就是在我们这摔的?非本小区的人自己跑来玩受伤,后果只能自己承担。” 这话听得魏先生一肚子火,他觉得物业这是在胡搅蛮缠。 先不说这小区大门一直敞开着,也没挂个“禁止外人入内”的牌子,谁能想到用个公共秋千还得看身份证?再说了,设施有安全隐患是事实,难道因为用的人不是业主,隐患就不算隐患了?真要是本小区业主在这摔了,物业还能这么说吗? 更让他觉得憋屈的是,后续找证据的时候,还遇到了“怪事”。他带着社区调解员再去现场,发现那个导致妻子受伤的松动卡扣,居然已经被换成新的了。 这不明摆着心里有鬼吗?这波“事后维修”反而坐实了之前设施确实有问题。可等他想调监控还原当时的情况,物业又说游乐区域刚好是“监控盲区”,根本拍不到。 魏先生越想越委屈,妻子受伤那会儿疼得直哭,光顾着难受了,哪来得及拍照留证,也没想着当场报警,直到第二天确诊了才来找物业。 可物业就抓住这一点不放,一口咬定“没证据就是没法认”,还反复强调“不是业主就没资格要赔偿”,双手一摊,摆出一副“概不负责”的态度。 这事传到网上后,网友们的看法也分成了两派。有不少人说话挺尖刻的,说这就像“小偷去别人家偷吃噎死了,难道还能怪主人家?”,觉得魏先生一家是蹭人家小区的免费设施,没交物业费,就不该享受相应的保障,受伤了只能自己扛。 但也有很多人觉得物业做得太过分。就算不是业主,小区设施既然敞开着让外人用,物业就有维护好的责任,总不能因为使用者不是“自己人”,就不管设施安全吧?而且物业事后偷偷换卡扣、说监控盲区,这操作也太可疑了,明显是想销毁证据,逃避责任。 那位母亲作为成年人,带孩子玩确实有注意安全的义务,但这不能成为物业完全推卸责任的理由,设施本身有隐患才是根本原因。 其实说到底,大家争论的核心就是:面向公众开放的公共设施,安全底线到底该由谁来兜底? 难道真的要分“业主”和“外人”吗?要是那天摔伤的是本小区业主,物业还会这么强硬地说“没法证明”“后果自负”吗?肯定不会。 设施有维护漏洞,就像埋下了一颗雷,不管是谁踩上去,都会被炸到。物业现在拿“身份”说事儿,说白了就是想转移重点,用“你不是我们的人”来掩盖自己“管理不到位、设施有隐患”的事实。 魏先生一家现在也挺无奈的,医药费倒是其次,主要是这口气咽不下去。属地社区说会继续组织双方沟通,但横在中间的,早就不只是几根手指的治疗费了,更是那种“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冷漠。 说真的,对于公共安全来说,真不该有“外人”和“自己人”的区别。 隐患一旦埋下,从来不会挑着人伤害。物业的职责是维护设施安全、保障使用者的基本安全,而不是靠着“身份壁垒”推卸责任。希望这事最后能有个合理的说法,也给大家提个醒,不管去哪用公共设施,都得多留个心眼,注意安全的同时,也别忘了及时留证,免得真出了事,连维权的证据都没有。 (来源:1818黄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