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撞的我家孩子,凭什么让我赔钱?”吉林,两孩子课间休息,操场上玩耍,奔跑中两人

何明 2025-11-05 18:31:58

“他撞的我家孩子,凭什么让我赔钱?”吉林,两孩子课间休息,操场上玩耍,奔跑中两人相撞致其中一人骨折。骨折的男孩父母索赔13万,法官让另一方父母赔偿50%,校方赔偿30%,如果不接受调解会判更多? 孩子在学校课间玩耍,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可吉林这起纠纷,却让不少家长看得心有戚戚焉。 事情很简单:两所小学的孩子课间在操场玩耍,奔跑时两个男孩不小心撞在一起,其中一个男孩不幸骨折。受伤男孩的父母心疼不已,向对方家长索赔13万元。 面对索赔,另一方家长觉得委屈:“都是孩子玩耍时不小心撞的,又不是故意的,凭什么让我赔钱?”双方争执不下,只好闹到法院。 法院调解时提出方案:相撞的另一方家长承担50%责任,赔偿部分费用;学校因未尽到充分的安全管理义务,承担30%责任;受伤孩子自身也有一定跑动风险,家长承担20%。法官还提到,如果不接受调解,判决可能会让责任方承担更多。 这个结果让不少人议论纷纷。有家长觉得:“孩子打闹难免有磕碰,上升到赔偿这么多,是不是太较真了?”也有人认为:“受伤方确实遭了罪,适当赔偿合情合理,学校也该尽到看管责任。” 其实,这类校园意外纠纷的核心,在于“过失”与“责任”的界定。孩子天性好动,玩耍时的碰撞往往是意外,但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学校的管理责任也不能完全缺位。 法官的调解,或许正是想在“情理”与“法理”间找平衡:既让受伤方得到一定补偿,也让各方明白,意外发生时,责任并非全在一方。这也给家长和学校提了醒:课间活动时,多一份看护,少一份疏忽,才能让孩子玩得更安心。校园意外责任 孩子相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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