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和朋友一起下河电鱼,男子打了第一网鱼后,没有确保电鱼机断电,就把网兜递给了朋友,朋友伸手去接,瞬间就被电倒在水里,最后不幸去世。法院: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贵州,去年2月份,男子和其他4个朋友一起吃饭喝酒。饭后,其中一个朋友提议用电鱼机去打鱼做宵夜,大家觉得可行,就在当地一个村民家借来了电鱼机。 男子用完电鱼机没有确保电源关闭,就直接递给了朋友,朋友伸手去接,碰到了网兜里面的铁圈,瞬间就被电倒在水里。 剩余同伴看到后,马上把朋友从水里拉起来,送往医院抢救。但是很不幸,朋友因为电击伤太重,去世了。 事后,男子主动报了警,如实说了事情经过。 今年2月,男子和其他三人一起,跟朋友的家属商量,达成了谅解协议书,还一次性给了家属13.5万元作为补偿。 5月,法院一审,判男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有网友觉得判一年还缓刑,这惩罚太轻了,起不到警示作用,哪怕是不小心,后果这么严重,判得应该再重点。 也有网友认为男子不是故意的,是一时疏忽,而且他后来主动去自首,还赔钱得到了家属原谅,法院考虑到这些情况,判决也合理。 电鱼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非常危险,很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千万不能为了一时的口腹之欲或者好玩,就去做这种危险又违法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