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行人的规矩或许真的要改改了,我们不能简单去参考国外的规矩。 我大体查了下国外的规矩,大概是只要行人走下人行道,脚踩在马路上,车辆就必须停下来,直到行人走上另外一边的人行道,车辆才可以走。
这样的法律可以最大限度保护行人的生命安全,但也带来了一个问题,我们和加拿大是一个国家吗?国情肯定是不同的。 加拿大地广人稀,没有那么多人流和车流。加拿大人生活都比较淡定,也不像我们天天苦哈哈要赶着去上班。他们的生活快不起来,而我们的生活慢不起来。
这就导致,如果所有司机都像加拿大规定的那样礼让行人的话,那一方面会因为车辆频繁起步减停车,而造成环境污染。另一方面,也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效率,且这种礼让行人真的公平吗?
比如最近就有一个博主被交警认定为不礼让行人,最后被罚了50元,好在并没有扣他的分。
请看这张图片,这就是博主不满的原因,图片是上面的摄像头拍照的,能看出行人和车辆之间至少距离5m。
反正如果是我的话,我一定会快速通过,因为这时候谁也不会妨碍着谁,双方根本就不在同一条车道上。但如果要严格按照法律来的话,肯定会被扣分罚款。 所以交警按照现行法律来给车主扣分罚款,这一点本身没有问题,车主肯定是申诉过了,可是申诉100%不会通过,因为这就是法律。
所以我就想,这样做的话是不是也太教条主义了。交通法规的目的是为了让人们平安快速的回到家中,而不是为了给人们添堵。 所以有时候对执法者来说,能够高抬贵手就高抬贵手吧,充分结合一下我们国内的实情,不要动不动就去处罚,尤其是当大家互不相干的时候,又何必去强行处罚人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