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报道,重庆男子和妻子离婚后,两人离婚不离家,他在前妻购买的房子里住了14年

文史充点站 2025-10-20 15:03:52

18日报道,重庆男子和妻子离婚后,两人离婚不离家,他在前妻购买的房子里住了14年,之后他找了一个女朋友,把女朋友带回家住。前妻发现后,把男子房间的门和窗子都给砸了,并要求前夫从自己家搬走。可男子却说房子是前妻买的,但是是自己花了10多万装修的,前妻承诺自己可以住到老的,还说自己一个人,该耍女朋友,不然老了,谁来照顾自己。 2011年离婚时,张女士独自购买了这套二手房,房产证上只有她的名字,考虑到儿子刚上初中,加上刘先生暂时没有住处,她提出让前夫暂住次卧,等孩子高中毕业再说。 这一住就是14年,两人没签任何书面协议,全凭一句口头约定。刘先生住次卧,张女士带儿子住主卧,平时各过各的,偶尔还会互相帮忙。 小区邻居经常看到两人一起进出,有时刘先生帮张女士搬东西,张女士也会给刘先生买水果,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们根本没离婚,相处得比不少夫妻还和睦。 这种微妙的平衡在2025年5月被打破,张女士提前回家,发现刘先生带着女友王女士在家里,次卧衣柜里还挂着陌生女人的衣服,她当场情绪失控,砸坏了次卧的门窗。 刘先生觉得很委屈,他说自己当年为房子装修花了10多万,还提到张女士承诺过让他住到老。,但要求提供装修票据时,他拿不出任何证据,只说时间太久票据找不到了。 刘先生还解释说,自己快60岁了,找个伴是为了晚年有人照顾,他认为王女士对自己很好,不仅买衣服还承担部分生活费,想带着女友一起住没什么不对。 张女士承认当年确实说过让刘先生住到老,但前提是基于孩子没长大、刘先生没地方住的情况,她也承认刘先生买过茶几和床,但墙面翻新、地板更换这些大项装修都是她自己出钱做的。 社区调解员介入后,联系了两人的儿子,儿子表示不反对父亲住在家里,但坚决不同意那位阿姨过来住,立场和张女士一致。 调解过程中,张女士最初要求刘先生1个月内搬走,刘先生说时间太紧不好找房,要求再住5年,后来张女士让步,提出等刘先生开始领养老金的第二个月再搬,但期间不能带王女士来。 刘先生还是不同意,坚持要带女友一起住,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张女士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这男的是真拎不清啊!离婚14年还能在前妻房子里白住,已经是天大的情分了,居然还把新女友带回家,这不是故意挑衅吗?换哪个前妻能受得了?” “要我说,砸门窗是冲动了点,但也是被逼急了,法律上讲,房子是人家离婚后买的,装修钱又拿不出证据,口头承诺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我看过一个案例,离婚协议写了居住权但没去登记,法院最后照样判搬离,这大哥要是懂点法,就知道自己完全不占理。” 来自重庆的网友:“这种“离婚不离家”风险太大了!两人财产扯不清,最后肯定是一地鸡毛,有个案子就是离婚后还一起住,结果一方借了另一方十几万,最后还得打官司,感情没了还硬绑在一起,早晚出问题。” “儿子的态度很现实——父亲可以住,外人不行,这说明什么?说明这根本不是婚姻自由的问题,是分寸感的问题!你谈恋爱没人拦着,但带着新欢住进前妻的房产,这完全是不尊重人。 ” “其实前妻已经够意思了,还同意让他住到领养老金,而且他们不是还有另一套房吗?调解员说了,那套房子的房产证上有刘先生和女儿的名字,刘先生有10%的产权,他完全可以搬去那套房住,那样他想和谁住都和前妻无关了。” “其实刘先生找女朋友能理解,但处理方式太欠考虑,既然要开始新生活,就该彻底从过去走出来,而不是一边靠着前妻的房子,一边还要享受新恋情,男人到了这个年纪,做事更该有分寸。 ” 如果你是张女士,你会给前夫多久时间搬走?你觉得“离婚不离家”的情况下,带新伴侣回家算不算过分行为?   信源: 重庆电视台大城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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