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世半导体案例告诉我们: 以后对外收购兼并企业最好的办法不是将它救活继续经营而是想办法将其肢解吸收。 欧美企业对外收购后,最常见的做法就是解散员工,肢解工厂,冻结品牌,甚至停止一切研发工作,用自己的品牌替代。 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被收购企业原有的品牌消亡,欧美企业建立的新品牌则因为技术短板而不得不继续从原有品牌的基础上延续。 试想,如果被收购企业原有的品牌保留,并继续经营下去,甚至还能吸纳新品牌,那被收购企业的原有技术体系就不会消亡,甚至还可能继续发展新技术,从而形成多元竞争格局,受益的终究还是消费者。 再说东方大国汽车行业,与欧美合资了50年,至今仍然难以突破技术的瓶颈,这种悲哀与公知如何解释? 而东方大国少数民营企业不到10年时间,就在技术领域取得如此优秀的成绩,这种成绩与公知又有什么关系? 再说荷兰和欧美遵守协议的文明程度,他们收购企业后的做法与我们相比,孰优孰劣,公知又能如何解释?
荷兰冻结安世半导体资产后,中国禁止出口安世中国生产的部件和组件。这就意味着荷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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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4xxx14
这个要成为中国企业兼并外国企业的“法则”——“兼并后肢解”必须写入国内高校管理学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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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收购兼并目的减少竞争对手,实现利益最大化
Topdui
对头!!!如果不能肢解吸收,那收来干嘛呢??全球所有企业的收购都是如此,这是大家都默认的规则!!你收购了却不这么做,只能说人傻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