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近几个交通肇事案例挺受关注。行人闯红灯撞倒骑车的未成年人,双方都担了责。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撞出租车,自己受伤还被判全责。非机动车“鬼探头”撞机动车,骑车人得赔对方钱。 以前总有人觉得“我弱我有理”,觉得受伤了、是非机动车,对方就得担责。这些案例里交警说得很明白,没有这种说法,谁违法谁担责。 这其实才是真公平。法律保护弱者是有前提的,得是合法合规的弱者。要是违法了还讲“弱势”,那守法的人反而吃亏。 这种不“和稀泥”的判罚特别好,能让人真正敬畏规则。毕竟交通出行,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丢人丢大了!江苏,顾客投诉外卖丢失,骑手被罚后不服,报案查监控,没想到偷吃者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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