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乔先生国 庆 来旅游,半夜入住酒店。第二天中午洗澡,用浴巾擦身时发现大片血迹。酒店称流程无误,只退一晚房费。乔先生和同伴担心感染去做检查,医生提醒有窗口期。乔先生要求酒店担后续费用、做血迹鉴定,酒店却让他自掏腰包还质疑其敲诈。 (来源:大象新闻) 10月2日深夜,时针悄然指向了2点。乔先生和同伴拖着在旅途中奔波了一天的疲惫身躯,终于抵达了他们提前预定的酒店。 办理完入住手续后,两人简单洗漱了一番,便一头倒在柔软的床上,这一觉,他们睡得格外香甜,仿佛要将旅途的疲惫统统驱散。 第二天中午,乔先生精神饱满地起床,准备以最好的状态开启美好的游玩时光。 他走进浴室,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感受着水流滑过肌肤的惬意。 洗完后,他像往常一样,伸手拿起折叠在旁边、看似干净整洁的浴巾,准备擦拭身体。 然而,就在浴巾触碰到皮肤的那一刻,乔先生瞬间被吓了一跳,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往上冒。 他定睛一看,只见浴巾上赫然有一大片拳头大小的血迹,那鲜艳的红色在白色的浴巾上显得格外刺眼。 乔先生只觉一阵恶心涌上心头,恐惧也如潮水般迅速将他淹没。 他突然想到,同伴同样也用这条浴巾擦过身子,这不明来历的血迹会不会带有病毒?会不会让他们感染上什么可怕的疾病?乔先生惊出一身冷汗,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他顾不上多想,赶忙联系了酒店前台,酒店工作人员很快赶到了房间,他们拿着手机对着浴巾上的血迹拍照,随后通知了店长。 乔先生焦急地询问血迹的来源,店长却一脸淡定地解释道,上一拨客人是12点退房的,保洁下午3点进行了清扫,5点客房经理还进行了二次检查,都没有发现浴巾有问题。 言下之意,这血迹与酒店无关。乔先生听了店长的解释,很不理解。 他觉得酒店这是在推卸责任,自己和同伴明明是在酒店里使用了有问题的浴巾,酒店怎么能如此轻易地就撇清关系呢? 他要求酒店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然而,酒店却只提出了退还当晚房费这一简单的处理方式。 乔先生和同伴对此,当然无法接受。他们深知,这血 迹 可能隐藏着巨大的健康风险,仅仅退还房费根本无法弥补他们所遭受的损失。 为了保险起见,乔先生和同伴决定自己去医 院 做检 查。他们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了 医 院,做了4项相关的检查。 幸运的是,当时的结果显示一切正常。但是,医 生 却严肃地提醒他们,由于某些 疾 病 存在窗口期,后续还需要进行多次检测,才能确定是否真的没有被 感 染。 乔先生觉得酒店的态度,实在太让人心寒了。他们不仅没有积极解决问题,反而还质疑自己是在敲诈。 让乔先生觉得自己只是想要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怎么就成了敲诈呢?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5条规定,乔先生作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了浴巾有血迹这种严重影响消费体验且可能损害健康的情况,他有权对酒店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质疑,还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检举和控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浴巾上的血迹是由于酒店的疏忽或者管理不善所导致的,那么酒店就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这其中包括乔先生后续的检查费用、可能的治疗费用,以及因为此次事件所遭受的精神损失等。 乔先生坚称血迹是酒店的责任,要求酒店承担后续的费用并进行血迹鉴定。 酒店则认为乔先生无法证明血迹不是他自己造成的,还让他自掏腰包进行鉴定,甚至质疑他在敲诈。 双方多次协商,都没有取得任何结果。 乔先生在无奈之下报了警。然而,民警经过调查后认为,这属于民事纠纷,他们只能进行调解,无法直接做出强制性的处理决定。 酒店方更是得寸进尺,让乔先生自己举证 血 迹 不是他自己的,而且还不愿意承担鉴定费用。这让乔先生感到十分无助和气愤。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乔先生已经向多个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但是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乔先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可以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对浴巾上的血迹进行鉴定,这样可以固定证据,为后续的维权行动提供有力的支持。 乔先生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让法律来评判双方的责任,让酒店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四川成都,乔先生国庆来旅游,半夜入住酒店。第二天中午洗澡,用浴巾擦身时发现大
梅姐说法
2025-10-09 2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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