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汉寿,男子凌晨来到足浴店,找了一位漂亮的女技师,让她帮忙按一下摩,结果男子猝

胡萝卜说法 2025-10-07 11:48:58

湖南汉寿,男子凌晨来到足浴店,找了一位漂亮的女技师,让她帮忙按一下摩,结果男子猝死了,家属得知后,根据男子大腿根部有不明液体,认定足浴店提供了非法服务,于是向足浴店索赔113万。 2025年3月19日,凌晨0点了,李某在家躺在床上,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他感到浑身不舒服,这么一折腾,他完全没有了睡意。 他起床看了一下窗外,夜间的街道依然灯光如昼,他穿好衣服,决定去足浴店。 他进店之后,有一个员工招待了他,还叫来了四五个技师,任由李某挑选。 李某比较挑剔,他就喜欢有芊芊玉手的,看起来还年轻漂亮的女技师,他看着有一名女技师长得也温柔体贴,于是就选定了68号。 他一看这位女技师的号,就更喜欢了,这个号寓意实在是好,又顺又能发,还能让他舒服开心。 可就是这个决定,李某躺在床上,发生了危险,却没有被发现,错过了被抢救的时机。 68号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女技师,她为李某提供了服务,李某是躺在床上是一个不吱声。 68号就觉得奇怪了,她给这个人按了一个多小时了,这个人却不说话,好像还睡着了,她很少遇到这样的顾客。 一直到快要结束的时候,这个李某都没说话,似乎就是睡着了,后来68号觉得不对劲,就叫了几声,结果发现李某没有反应。 68号慌了,她觉得李某可能出事儿了,就赶紧叫来前台的工作人员,让他去看一下。 前台工作人员去看了一下,果然发现这个李某身体不对劲,叫也叫不应,就赶紧打了救护车电话。 等医护人员赶来,抢救了10来分钟,这个李某都没有苏醒过来,他们又把李某运往医院,可李某还是为此失去了生命,医生诊断为李某猝死了。 好端端的李某,无缘无故在足浴店,就这样猝死了,家属知道之后是完全不能接受。 毕竟李某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还等着他养家糊口,一个家的顶梁柱,就这样倒下去了,他们自然要追究足浴店的责任。 他们觉得如果没有足浴店的存在,李某也不会半夜出去按什么摩,他也不会兴奋过度,也不会就突然猝死了。 更何况,他们觉得这个足浴店就不是什么正规的,因为在检查的过程,李某的大腿根部有不明液体,显然就是李某被提供非法服务了,这才过于刺激,引发了自己身上的疾病。 如果这个足浴店不提供这些服务,那么这个李某就不会来这里,李某也不至于为丢了生命。 因此发生这样的事情,李某的家属就怪足浴店提供了非法服务,因此他们向足浴店索赔113万。 足浴店当然不愿意赔了,他觉得李某是因为自身的疾病而突发情况离世的,他明知道自己身体有问题,还深夜来这里,也知道自己即将面对的是什么,是他没有对自己负责。 对此李某的家属就说了,在这之前,该店也没有进行安全提示,在李某发生突发情况之后,也没有及时进行救助,所以才会导致李某失去了生命的。 那么足浴店是否需要赔偿呢? 1、 李某去按一下摩,他进店之后,该店就需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该店确实没有进行安全提示,没有告诉李某身体上有哪些疾病是不可以进行按一下摩的,那么该店就要进行赔偿。 2、 该店要不要赔偿,则要看该店有没有过错,如果有过错就要赔偿。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本身有过错,他应当了解自己的身体,不可熬夜,他还来足浴店,所以他自己应当承担大部分的责任,足浴店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他们也应当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3、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店确实没有进行安全提示,并且李某有异常之后,工作人员也没有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导致意外发生。因此足浴店需要承担15%的责任,最终要赔偿17万余元。 那么,你认为足浴店需要赔偿吗?来源:红星新闻 202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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