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买了辆二手保时捷Macan,花费19.8万元。谁知过户后才3天,车却离奇消失了。后经多方打听才知道,车被外地一家金融公司给拖走了,理由是原车主拖欠该公司10多万元的车款逾期未还,还伪造资料卖车。男子找到二手车行理论,可车行负责人却称购车手续合法合规,让男子去找金融公司要车,而金融公司表示,必须等原车主还钱后才能还车。男子到底该怎么办? 据小强热线9月22日报道,朱先生非常喜欢保时捷系列的车,其中最让他钟意的,是保时捷的Macan。只是苦于身上盘缠不够,一直无法拥有。 今年9月份,朱先生在义乌的一家二手车行看到了一辆2019款的保时捷Macan,表显里程不到9万公里,车况十分不错,改了运动套件。 面对自己心仪的车辆,朱先生知道这不容错过,于是就找负责人询问了下价格。最终经过讨价还价,朱先生以19.8万元按揭拿下了这辆心仪已久的车。 9月7日,朱先生付完首付、办完过户手续后便开着车回到了杭州,并把停在了小区内的路边上。 由于是自己心仪的车,虽然是二手的,但朱先生还是把它当新车一样宝贝,几乎每天都要擦拭灰尘。 然而在9月10日上午,当朱先生准备开车出门办事时,却发现车不见了。 “我绕着小区找了两圈,腿都软了,第一反应是车被偷了!”朱先生赶紧报警,同时想起贷款公司装了GPS,于是联系了贷款公司,最终查到车被拖到了某物流园的停车场。 朱先生立即前往停车场取车,谁知竟被停车场工作人员拦了下来,说这辆车是合肥一家金融公司的抵押车,不能让朱先生开走。 朱先生又联系了金融公司,对方态度十分强硬的表示:“原车主把车抵押给我们贷款了10多万元,现在逾期没还,还伪造资料解除抵押把车卖了。我们是按合同规定拖的车,等原车主还了钱,车就还你。” 朱先生一下子懵了,表示自己是通过合法程序办的过户,但金融公司不管,他们让朱先生去找车行。 朱先生找到车行负责人,对方表示自己也手续齐全,金融公司应该去找原车主要钱才对。 目前,朱先生已经报了警。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这辆车的所有权到底是谁的?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也就是说,原车主虽然将车抵押给了金融公司,但并不代表原车主不能卖车,只是需要告知买家车辆的具体情况。 但是原车主却伪造了资料把抵押权给解除了,然后卖给了二手车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虽然原车主的行为违法了,可能侵犯了金融公司的合法权益,但二手车行在与原车主交易时,并未查到车辆有抵押情况,所以进行了收购。 既然二手车行是通过合法的目的和方式获得了涉案车辆,且费用符合二手市场价格,那之后与朱先生的交易也应当视为合法有效的。 因此,二手车行与朱先生同属于善意第三人。 现在朱先生已经通过合法途径办理了车辆产权登记,这说明涉案车辆已经是朱先生的合法财产。 此时金融公司以涉案车辆为抵押车为由,直接将车拖走就侵犯了朱先生的合法权益。 不过,金融公司的行为并不构成盗窃。 虽然金融公司是偷偷把车给开走的,但他们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他们只是要求原车主还钱,而盗窃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因此,现在的办法就是,金融公司把车还给朱先生,因为他是善意第三人。 至于金融公司与原车主的纠纷,他们可以去法院自行解决。 如果金融公司就是不肯放车,朱先生可以先对车辆进行确权。 《民法典》第234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也就是说,朱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由法院先来确定车辆的归属。 如果法院将车辆确认给朱先生的,金融公司就必须归还,且应当支付违规占用车辆期间的相应费。 最后,对于二手车买卖,一定要注意车辆是否抵押。如果是抵押车的,那还是尽量别买,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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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25
过了户就是你的了,直接报警盗窃处理,经济纠纷和你没关系。